在四川省绵阳市,一个招商引资企业遭遇强迫交易和套路贷,当地政府对此视而不见。最终,企业在当地社会势力的百般揉虐之下,走向破产倒闭。对此,投资人的说法、解释和当地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调查结果各执一词。总之,此事件给当地的招商投资环境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一个新的科技企业无端遭遇覆灭,是当地政府不够重视保护投资、引资企业的结果。这种软暴力的存在,是当地投资环境恶化的表现。如今,绵阳南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倒闭之谜,仍在对峙中。
企业生产销售市场良好 遭遇强制交易无人过问
2016年8月,一个名叫马磊的投资商,通过四川绵阳市游仙区经发委招商引资,到游仙经济开发区注册成立了绵阳南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一千万元,公司主要生产玻璃水、燃油宝、防冻液等产品。2017年开始筹建电动车生产线,并于同年7月开始投入生产。
在公司成立之初,因业务需要已与其他厂家签订了电动车配件外加工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马磊通过别人认识了当地"知名人物"刘汉玖、郑主兴。刘汉玖、郑主兴得知这个消息后,强行让马磊与对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与他们签合同。
马磊不同意,刘汉玖、郑主兴就让几个社会青年天天坐在其办公室,阻挠正常工作和生产。刘汉玖恐吓说:"他兄弟是绵阳市某主要领导,如不与他们合作工厂就开不下去,与他合作会得到政府很多支持,还说他出事都有人帮他顶替。"在刘汉玖的施压下,马磊不得已与签订合同厂家取消了合作,并赔偿了对方损失。随后与刘汉玖签了第一份合同。
在马磊和刘汉玖签订配件外加工合同后,多次催促刘汉玖履行合约,尽快交货,刘汉玖拒不履行合同,也不交货,他以自己是个人无法开具税票为由,要求重新签合同。随后,刘汉玖作为为投资人,以郑主兴为法人,注册了公司。刘汉玖为了达到重新和马磊签订合同的目的,带马磊去看过一个自称属于他的工厂,事后经核实该工厂不是刘汉玖的。在此情况下,刘汉玖强迫马磊又与郑主兴重新签订了合同,直到9月8日,也没有交付过一件产品。
2017年7月20日,马磊再次找刘汉玖要求尽快交货。并且告诉刘汉玖,自己和购货方签订了合同,不按期交货,要付购货方违约金。刘汉玖说履行不了合同,让马磊先去外地买一部分产品进行加工,应付交货。马磊称自己没有资金,刘汉玖称可以想办法。自此,马磊在强迫交易下,无货可供给购货方,需要赔偿,为了挽回经济损失,又上了套路贷的套,企业走上了不归路。
强迫交易使其无资金经营 利用套路贷陷阱侵吞企业资产
马磊为了挽回经济损失,在没有资金进货的情况,只好按照刘汉玖的安排开始民间借贷。刘汉玖将借条与借款合同写好,借款额60万,借款期限为三个月。让马磊签字,上面写明出借人为刘汉勇。当时马磊不认识刘汉勇,刘汉玖称是个朋友,过后得知这是刘汉玖的弟弟。
2017年9月8日,刘汉玖叫马磊去茶楼喝茶。马磊到茶楼后见到刘汉玖,等了一会郑兴主领了一个人来,介绍称是刘汉勇。刘汉勇让马磊马上还钱,马磊称期限没到。刘汉勇称今天必须还钱,并上来抢走马磊车钥匙。这时刘汉玖告诉后进来的几个社会青年:"不拿钱就不能让马磊走"。此后限制马磊人身自由达四十个小时。
报警后,四川绵阳市涪城区公安局小浮桥派出所出警,将刘汉玖手下四人,带回派出所。不到30分钟刘汉玖来到派出所,找了领导,之后刘汉玖的人全部被放走,马磊则被留在派出所。当天下午3点多钟,刘汉玖和郑主兴带领七、八个人再次来到小浮桥派出所,刘汉玖让人抢走受害人的手提包、厂门钥匙、公司印章、身份证和车钥匙等物。刘汉玖和郑主兴在晚上七、八点带领五六十人,十几台大货车将绵阳南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货物、设备拉走,马磊损失达九百余万元,致使南宇公司彻底停产倒闭。
马磊多次以信件方式向绵阳市多个部门反映刘汉玖与郑主兴的行为,但是有关方面的解释和马磊的说法始终不一,此案,疑团重重。
公安机关认为属于经济纠纷 不构成涉黑涉恶案件
在马磊的不断反映下,绵阳市涪城区公安分局对绵阳南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后认为:
马磊于2016年8月在游仙区五里梁开办南宇公司,2017年6月22日与刘汉玖签订月供1万套电动车保险杠、大架的生产合同。2017年7月又与郑主兴签订生产合同。2017年7月26日因资金周转,马磊与刘汉玖弟弟刘汉勇签订借款合同,向刘汉勇借款60万元用于购买零部件组装电动车。合同约定借款3个月,期限2017年7月27日至10月27日,月息4%,每月27号支付下月利息。
2017年9月,刘汉汣与马磊在御营坝"了园"茶楼见面后,刘汉勇与其司机吴广桂遂赶到,以马磊借款后到期未支付利息,找不到人为由,要求马磊归还欠款。贷款未到期,强迫要求还款,并且施行非法手段讨债,这是套路贷的典型特征。
为了通过逼债,获取巨额非法利益,刘汉勇安排吴广桂向马磊收钱。吴广桂又叫来李毅、彭磊、邹玖坤采取走到哪跟到哪的方式一起向马磊索要债务。2017年9月9日晚,吴广桂、李毅、彭磊、邹玖坤与马磊同住涪城区御营坝九天假日酒店同一房间内,继续向马磊索要债务。
2017年9月10日10时许,马磊通过朋友贾成洪报警称因经济纠纷被困住,后马磊、吴广桂、李毅、彭磊、邹玖坤等人被带至小浮桥派出所,小浮桥派出所经了解系经济纠纷(派出所值班备勤民警称马磊当时未反映被殴打及被限制人身自由),于当日下午对吴广桂、李毅、彭磊、邹玖坤予以放行,让赶到派出所的刘汉勇与马磊协商处理。
一个贷款没有到期的债务纠纷,应该通过司法渠道解决。在利用催收贷款为由实施非法收贷行为,到达非法占有他人巨额合法财产的目的,这样的行为岂能是一个简单的经济纠纷就能定论的犯罪行为。
马磊与刘汉勇在派出所内协商将马磊宝马车及南宇公司物品用于抵账,后刘汉勇安排刘汉玖妻子王婷召集货车及搬运工到南宇公司拉货抵债。王婷遂将刘汉玖、郑主兴公司内货车及承运工,安排至南宇公司拉货,并将拉走的电动车存放到刘汉玖联系的仓库内。在拉货过程中,因马磊未支付公司工人工资,工人进行阻止。马磊与刘汉勇在公司办公室,期间有人继续向马磊索要债务,并有公司工人也向马磊索要工资。11日上午,把马磊被带回"了园"茶楼,后李毅、彭磊、邹次坤驾车与马磊一同前往苍溪找亲戚借钱还账,四人到达苍溪并与吴广桂汇合。马磊再次报警后,吴广桂,马磊被带至城东派出所,派出所民警让马磊去验伤,马磊害怕再次遭遇殴打,离开后未归。
2017年9月10日,马磊离开小浮桥派出所后再向涪城区公安分局报案。2018年3月,马磊向小浮桥派出所报案称2017年9月10日之前被限制人身自由并被殴打,并反映了9月10日之后被带至苍溪的情况,小浮桥派出所遂受理为刑事案件进行初查。初查后,涪城区公安分局于2018年4月16日立为非法拘禁案进行调查,后于2018年6月11日对刘汉勇、吴广桂、李毅、彭磊、邹玖坤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同年10月31日变更为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现已将该案移送涪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请对刘汉勇、吴广桂、李毅、彭磊、邹玖坤批准逮捕。经调查,目前,尚无证据证实刘汉玖涉嫌非法拘禁案,也尚无证据证实刘汉玖、郑主兴、王婷将南宇公司货物拉走抵债的行为属于强拿硬要,涉嫌寻衅滋事。
2017年9月10日晚,马磊曾联系南宇公司保管员张英杰,称有人要拉货,并让张英杰与对方一起点数。后刘汉玖、郑主兴、王婷于当晚从南宇公司拉走约90辆电动车及一些电动车配件,公司内剩余生产设备、电动车及配件、玻满水、燃油宝等物于2017年9月11日之后,一部分被南字公司工人拿走用于折抵工资;一部分被南宇公司厂房出租方顺利河公司拆除、拉走折抵房租,与马磊反映的被刘汉玖等人抢劫一空不相符。
南宇公司已经倒闭
针对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结果 马磊认为和事实存在很大差异
马磊称:当时自己与其它工厂签订了加工合同,刘汉玖要强行和马磊加工。马磊不同意,刘汉玖和郑主兴找了几个年轻人天天住在马磊办公室。刘汉玖说"他的兄弟是绵阳市主要领导刘某,如不与他们合作,厂就开不下去。与他们合作会得到市政府很多支持,还说他出了什么事,都有人帮他顶替。"在这强大压力下马磊不得以才与刘汉玖签了第一个加工合同,多次找他交货无果,刘汉玖又强迫马磊与郑主兴签订了加工合同,直到17年9月8无一件加工产品。这是典型的强制交易,为什么公安机关却不予追究呢?
在借款不到期的情况下,非法收贷,强行拉走货物,既没有做价,也没有协议。在胁迫之下的同意抵债,让讨债方获取巨额非法利益,怎么就不是套路贷或非法侵占呢?国家的法律法规,都规定经济纠纷应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这样暴力催收,怎么就不是犯罪呢?
绵阳南宇新能源公司倒闭案事实真相和涉案真凶亟待查实,对此,公众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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