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出现了新的变化,基层各种涉法问题不断增多,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市场经济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等,迫切需要进一步强化对基层司法所的管理,以满足基层对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日益增长的需求。
长期以来,司法所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民情,具有运用法律手段化解基层矛盾、服务中心工作的职能优势,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改革建设发展方面大有可为,这一切使抓好基层司法所管理迫在眉睫,主要体现在“四抓”:
一是“抓教育”,即夯实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勤政为民的思想基础。加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管理,重在提高素质,注重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首先是要突出重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坚持把理想信念和党规政纪教育、民主法制教育作为教育的主要内容,把司法行政干警、“三合一”干部作为教育的重点对象。其次是要把握教育的时机,体现教育的及时性。在过年过节的特殊“关口”,对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进行提前廉政预防谈话,力求做到及时教育、防范在前。再次是要抓好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注重教育的有效性。用身边正反面典型,促使司法行政干警勤政廉政,剖析挖掘违法乱纪思想根源及分析对家庭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使干警受到警示教育。
二是“抓制度”,即规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办事行为。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紧紧抓住人、财、事三个关键环节,全力推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廉政文化下基层、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化、惩处保障、责任制等“五项工程”,规范基层司法所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定集体固定资产处置程序,听取群众意见,集体研究确定,处置的资产必须由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形成用制度规范司法行政干警行为的机制。
三是“抓阳光工程”,即保障执法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做好执法公开。对《司法所工作职能》、《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能》等制度必须进行公开,设立司法所工作人员岗位监督牌、胸牌,勇于接受群众监督,公开明示司法所及人员职责(包括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办事结果)所务及重大事项,并针对不同时期群众反映的不同问题,实行“点题”公开,群众要求知道什么,就公开什么,并由辖区内的司法行政干警不定期组织召开群众座谈会听取、收集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
四是“抓惩处”,发挥查处举报的威慑力。抓举报查处,结合基层司法行政干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查案重点,加大查处力度。突出“两个必查”,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必查,属实名举报的必查。根据调查结果,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采取通报批评、公开检查和纪律处分等不同形式进行处理,涉及责任追究的要严格追究主管领导责任,注重发挥查办投诉的治本功能,真正发挥了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
——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司法局 魏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