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电 连日来,松花江畔流传着一段佳话,说的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书记员陈磊跳江勇救轻生者的故事。4月17日上午,记者采访了他。
4月15日15时许,陈磊与女朋友在江边散步,看到不远处江堤上围着一群人,透过人们紧张的表情,他意识到可能发生了危急情况。陈磊拨开围观群众,发现江面上一名身穿白色羽绒服的女子正向江心方向走去,江水已经没过了她的腰际。
陈磊第一反应是向轻生女子喊话,叫她别再往前走了。轻生女子不但没有回头,反而加快速度向江心走去。
不熟悉水性的陈磊被眼前发生的一幕惊呆了。围观群众有人拨打“110”报警,有人向旁边的渔船求救。陈磊来不及多想,更来不及脱去衣服便跳入江中,一米八的他从齐腰深的江水中拽起了正在下沉的轻生女子。围观群众迅速对轻生女子展开简单抢救,“110”警车也赶到了。陈磊在得知被救女子转危为安后,和女友默默地离开了。
陈磊做好事不留名,但围观市民中有人与他相识,说出了他的姓名和工作单位。热心读者向当地报社提供了这条线索,4月17日,当地一家报纸用半个版的篇幅对陈磊的事迹进行了报道。
“不会游泳,却到松花江救人,你不怕危险吗?”面对记者的问题,陈磊笑着回答,“当时也来不及多想。看到那名要轻生的女子在水中挣扎,觉得如果不及时施救,再来一个大浪,可能就没有机会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