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河北张家口市的高女士有两年时间未见到归前夫抚养的女儿小静,高女士认为是前夫王先生的原因导致高女士的探望权受到侵害,遂从河北老家来到北京一纸诉状将王先生诉至法院讨说法。近日,经过密云县人民法院法官的耐心工作,高女士见到了女儿小静,并当庭撤回了起诉。
高女士与王先生均为外地人,二人因感情不和于2001年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约定时年五岁的女儿小静由高女士抚养,此后,小静跟随高女士在河北张家口一起生活,王先生来到北京打拼。几年后,双方均再婚。2009年,因王先生的条件更加优越,有利于小静学习成长,双方经公证部门见证,达成变更抚养关系协议由王先生自行抚养小静,之后,小静跟随王先生来到密云生活,自此之后,高女士无数次电话联系王先生想与小静通话均未果,高女士再也没有见到过小静。思女心切的高女士认为是前夫王先生的原因导致高女士的探望权受到侵害,遂从河北老家来到北京将王先生诉至密云法院,主张其对小静的探望权。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及时安排开庭。开庭当天,王某带着女儿小静一同来到法院,高女士见到两年未见的女儿非常激动,潸然泪下。法官一看此种情形,并未急于开庭,而是特意先安排母女二人单独相处一个多小时,说说心里话。之后,高女士平静之后,才开庭审理此案。
经过了解情况,法官得知双方之间存有较大误会,意见分歧较大,剑拔弩张。法官结合该案双方相离较远,行使探望权不方便,且探望权主要在寒暑假期间行使的情况,该案如由法院处理,达成的方案具有不可执行性的特点,因此,法官着重展开调解工作,运用“背靠背”、“换位思考”、“感情回顾”等调解法分别给双方做思想工作。通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引导,双方当事人体谅了彼此的难处,达成共识,王先生同意高女士看望孩子,并同意高女士在不影响小静学习的前提下在寒暑假时将小静接回张家口家中。最后,高女士当庭撤回了起诉,至此,该案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