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身法律铸忠诚 挥毫泼墨展豪情
——访省法律服务先进工作者、“禹州毛体第一人”张松林
早几天,笔者就与禹州市148法律服务所主任张松林联系,想专访这位省法律服务战线上先进工作者和素有“禹州毛体第一人”之称的书法爱好者。2012年1月4日上午,接到张主任的电话,说他刚从外地办案回来,笔者立即来到了禹州市148法律服务所。
看到笔者的到来,张主任热情地将笔者安排到他的办公室坐下来。这是一间不足30平米且散发着淡淡书墨香的小单间,四周墙壁上挂满了他的书法作品和历年来获得的荣誉奖牌,玻璃书柜里整齐地陈放着他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办理案件的卷宗档案。整个屋子不仅洋溢着庄严神圣的气息,还充满了浓浓的高雅艺术情调。
他是普法战线上的一面旗帜
“作为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该与社会融为一体,参与普法宣传教育事业,为基层老百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让每个人懂得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主任指着墙上的几幅照片向笔者讲述了他十年来义务普法的真实感受。
从四.五到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张主任坚持十年如一日,入企业、到机关、走社区,进学校,积极投身于全市普法宣传工作。每次大型法制宣传活动都少不了他的参与,张主任先后担任了市六高等几所中学法制副校长和市旅游公司等几十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为了让普法工作覆盖到城区的每个角落,渗透到每个乡村,去年以来,张主任和市普法团队一起在全市多次掀起“法律进社区、进乡村”活动高潮,受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国家、省、市等多家新闻媒体对此项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2010年4月初,市司法局和教体局联合在市区中小学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讲座,张主任接受领导指派后,立即放下手头的事情,义无反顾地同身残志坚军人王俊景和当代好军嫂吴新芬一起为师生授课,受到了校领导的高度赞扬。
十年来,张主任参与普法宣传活动300多次,上法制课260余场,受教育群众达10万多人,群众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为平安禹州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他也连年被省、市司法行政部门评为“普法先进个人”。
他在调解路上谱写和谐音符
“作为一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办事,把人民满意和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接着,张主任从档案柜里拿出一份卷宗向笔者讲述了自己办理的一个真实案例。
2010年3月12日上午,家住市区的王老太在儿子(次子)的搀扶下来到了禹州市司法局148法律服务所,请求张主任帮助解决其小儿子不尽赡养义务,霸占房屋一事。25年前,王老太和丈夫居住的老宅房屋因年久失修而坍塌,其另居新宅的次子就将父母接了过来,后两位老人就在次子的新宅里建起西屋平房三间,与尚未成年的小儿子共同生活在一起。后来,王老太的丈夫病故。从那时起,已经成家立业且另有新居的小儿子非但不愿意从平房里搬出去,而且一心想将年迈的王老太撵走,达到自己独占此房土地使用权的目的。
王老太为此事曾多次找到居委会领导出面做调解工作,但终无结果。张主任听完王老太的哭诉后,对其遭遇深表同情,免费为老人提供法律服务。随后,张主任为王老太书写诉状,请求市人民法院对她丈夫一间半的遗产依法析产继承,法院立案后,张主任帮助王老太向法院申请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先后来到社区居委会和居民中间进行详细调查,多次走进王老太其它五个儿女家中展开入户走访、证据收集等工作。2011年3月28日上午,禹州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张主任作为王老太的委托代理人,经过有理有据的阐述和出示相关证据,使王老太的小儿子无言可及。随后,张主任考虑到原告与被告系母子关系,又从亲情和道义等方面讲解来化解他们之间的矛盾,最终使双方当事人同意接受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张主任凭着多年的调解经验,反复做王老太和小儿子的思想工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真情调解,重新唤起了他们之间欲将割断的母子亲情,小儿子终于对自己十几年来一心独占房屋的错误思想悔恨不已,愿意搬出去居住。
“在处理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如果单从法律角度办理案件,是很难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所以说调解工作对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张主任很认真地总结着自己的办案经验。他从事法律服务工作30年来,共办理各种案件2000多件,其中800多件是通过调解方式结案的,达到了案结事了的双重效果。2007年——2010年先后获得“省级调解之星”和“河南省法律服务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他在书法艺术的殿堂里挥洒豪情
“我练习毛体书法已经有四十多年了,越是练习越是觉得它不仅仅是书法,更是一种情感、气度与境界的练习……”在谈到对书法方面的感悟时,这是张主任给笔者重复最多的一句话,作为一名毛体书法的爱好者,他似乎倾注了更多的感情。
刚走进张主任的办公室时,笔者便注意到了正对门墙壁上的两大幅毛体竖幅作品《七律.长征》和《清平乐.六盘山》,给人一种扑面而来的大气磅礴、跌宕起伏的整体气势。他的毛体书法飘逸、飞流直下的整体美感如诗、如画,具有强烈的冲击力、感染力、震撼力,真正达到了“造我神韵,有我无人”的艺术境界。
“我今年已经六十岁了,也算是与新中国同龄,亲眼目睹了祖国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巨大变化,毛泽东那原汁原味的书法作品,给人一种精神、一种力量,令人肃然起敬:逼真的毛泽东书法艺术实乃“千金难求”。从张主任的话语中,笔者可以看出他对毛泽东的敬仰和对毛体书法的痴迷。
张主任指着墙上的《七律.长征》和《清平乐.六盘山》告诉笔者,这两幅作品都是自己刚开始练习毛体书法时写的。“我从小就喜欢毛体字,但平时因工作繁忙,没有更多时间去细心研究,前年准备退休时,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去北京参加了中国书协举办的书画展后,对于毛体的钟爱便油然而生,从那之后练习毛体书法就成了我工作之余最重要的事了。我觉得,毛体书法与其他书法字体不同,它不仅仅是一种书法艺术,更蕴藏着丰富的情感,记录着革命的历史,毛体书法的那种境界、气魄是其他书法艺术所无法媲美的。”张主任说,他现在不仅开始系统临写毛体。还积极参加各种书画作品展览活动。2009年8月中旬,他前往北京参加了中共中央党史人物研究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老干部书画研究会、文化部侨联、中国书画艺术研究会、中国美术协会联合举办“从辉煌走向辉煌——庆祝建国六十周年全国书画展”,他的作品被《华夏东方名家书画》等杂志刊出。2009年8月,他成为中国书画艺术研究会会员。在全国书法参展作品中,很少毛体书法展出,故张主任被诸多书法同仁誉为“禹州毛体第一人”。
对于练习毛体书法,张主任也是颇有心得。他告诉记者,练习毛体最重要的是要带着感情,动力就在于自己对毛体的热爱,感受是乐在其中,受益颇丰。“我现在也是以书健身,以诗练脑,近年来,禹州市精神文明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我也与时俱进了一把,为禹州的文化艺术发展发挥点余热。”张主任一边说着,一边拿出宣纸当场挥毫泼墨,创作一副作品送给笔者。并风趣地说:“等再过三十年,您再来采访我,到时候再送您一副精品!”(禹州市司法局:张昆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