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的儿子被人家开车压死了,不能去找人家协商处理,只能说:对不起您了!有没有伤着你的车轮呀?有没有伤着你的车呀?有没有吓着您呀?要不要带您到医院检查下呀?要不要赔偿你点精神损失费呀?我儿子就是该死,谁让他是警察的儿子呢!!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
两岁半男童朱一被荀小康开车压死+荀小康自杀=政府赔偿荀小康家属66万元!
两岁半男童朱一被荀小康开车压死+荀小康自杀+朱一父亲人民警察身份=朱一家属1万7千元的安埋费!
天理何在?!
政府怂恿犯罪:大家去犯罪,死了政府会出钱安抚你的家属!
2011年5月13日18时30分左右,荀小康驾驶云DP9649中型篮箭牌轻型货车,途经富源县矿厂住宿区小桥旁路段时将朱一撞伤,事故发生后,朱一被及时送到富源县人民医院抢救,因病情严重,富源县人民医院要求转院到曲靖救治,然而富源县人民医院声称没有救护车,就这样拖了一个多小时的抢救时间,才由死者家属从富源县阳光医院找到救护车,当朱一送到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经抢救一个多小时后于21时30分左右死亡。当晚,我家强忍着悲痛将孩子运回富源县人民医院停尸房停放。
2011年05月14日上午11时许,我家到富源县交警大队协商处理,交警部门向我家讲解了处理程序等问题,并根据交通事故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计算后,告知荀小康应当赔偿我家各种费用共计人民币33万元余元,除我家无监护人在场看护的责任,应当赔偿人民币28万余元,荀小康表示只有5万元的支付能力,后经过5次协商都没有任何结果。
2011年5月15日晚,我丈夫不想再面对丧子之事撤个没完没了,加上他有是警察,就做我们家属的思想工作,想尽快解决此事。于是我们家属才同意按照荀小康说的5万元人民币来解决此次交通事故,并且同意肇事车辆也归还荀小康用于今后的生计。
2011年5月16日上午9时许,我家到富源县交警大队进行处理,肇事司机荀小康一人前来,就说:“钱一分都没有了,找到的几千元钱都被媳妇拿了跑掉了”。我家听到这一消息,心中都十分愤怒;想到事故发生后,荀小康及其家属不但不积极与我家协商解决,反而采取逃避、躲藏、耍赖等方式,且经过四天的多次协商得到如此答复,我家觉得荀小康是在逃避责任,没有任何诚意来解决他造成的交通事故;我家心中无法承受,就要求肇事司机荀小康带我们到他家里等其家属找钱。我们拦了两辆出租车,将荀小康从交警大队拉到车上,到了11时许,才到荀小康家的村子,在车上我家河出租车驾驶员讲了事情经过,出租车驾驶员不进村子,荀小康就带我母亲、我父亲、我老公公和我走了一公里左右的路才到了他家门口,荀小康家当时没人在家,荀小康就讲:“你们在楼下等我,我上楼去拿钥匙下来开门。”就上楼去,他上到一楼时,我母亲怕他跑了,才追了上去,离他还有七、八米远,荀小康到二楼楼顶就从楼上跳下来,我们就打110报警,没多长时间就死了。随后警察也赶到了,肇事司机荀小康的家属及亲人就将我们及警察全部困在村子里,辱骂、威胁我们,直到5月17日凌晨4时许,公安机关派了几百警力去踩把我们解救出来。
荀小康自杀后,其家属不能正确面对此事,组织大量亲属四处散布谣言,歪曲事实,扭曲真相;到富源县公安局中安派出所门口大肆宣传“警察杀人了,警察的媳妇杀人了”等谣言;严重的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污蔑了朱一父亲的声誉,使我丈夫倍受打击。经曲靖市公安局、富源县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调查,于2011年05月18日下午,在富源县中安镇人民政府,调查组人员向荀小康家属宣布了:“荀小康的死亡排除他杀,不予立案,与我家无关的认定。”
荀小康自杀后,在村子里我们突然就遭到了多人的辱骂和围攻,第二天又有大量的人员到我丈夫的工作单位(中安派出所)门口大喊大闹:“警察杀人了,警察的媳妇杀人了”等。荀小康的家属花50元一人一天的钱,请了几十人到中安派出所门口大闹,并到处散布谣言。富源县公安局和中安派出所竟然无人敢管,任由谣言四起,诬陷、诽谤他人级公安机关的形象,扰乱社会秩序。这是不是事先就有组织、有预谋的活动?对于我们家属,他们的行为让我们感到莫名其妙。如今荀小康家属也不出面同我们解决,难道荀小康的死,就能让其逃避责任追究吗?
该事故发生后,我丈夫一直沉浸在丧子之痛中,没有与荀小康及家属发生过激行为,整个处理过程都是由我们家属出面解决;相反我丈夫作为一名警察,还不断做我们的思想工作,让我们同情对方,高姿态解决此次交通事故。
我是一名下岗职工,每月的生活开支仅靠我丈夫的工资收入,家中并不富裕,我们夫妻二人含辛茹苦的将孩子拉扯大,然而这场突入起来的交通事故却夺走了我家的希望;我家在丧失亲人后,不但交通事故未得到解决,同时又再次受到荀小康家属的伤害,我们深感上天无路,下地无门!
2011年5月23日,我家强忍悲痛向富源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原定于7月11日开庭。然而富源县公安局的领导多次来找我家做工作,要求我家撤诉,说:“由富源县政府帮我家解决此事,并叫我家提出合理要求,帮我家处理。”我家方同意撤诉,并于2011年6月14日到富源县人民法院办理了撤诉手续。6月15日曲靖市工作组到富源县复查荀小康跳楼死亡一事,当日上午9点左右通知我母亲到富源县新恒邦酒店8楼做笔录,到下午6点左右方回来。我母亲回家后,就讲问话的人拍桌子、打板凳的吓唬她,说荀小康是她推了掉下楼摔死的,当晚8点左右我母亲精神病发作,被送到富源县人民医院抢救,现在时好时坏。多次找富源县公安局协商,答复我们说:“是曲靖市工作组正常履行手续造成的,不负责,要我们自己处理。”
在多次找富源县公安局领导协商我家的交通事故后,不但没有答复我家,富源县公安局主要领导还当众辱骂我丈夫:“你不具备一个人民警察的素质,不配做一名人民警察,你公然带领家属到曲靖市去送上访材料。”我家实在无法解决此事了,警察的儿子死了不但讨不回公道,现在还连我母亲也被政府逼疯了,警察的权益都得不到保护,怎么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由于荀小康的家属一直组织很多人到处闹事、上访、散布谣言,富源县政府及县公安局等部门,赔偿了荀小康的家属66万元。请问,是以什么法律依据及理由赔付的呢?请问国家还有法律法规吗?国家的钱就可以任由少数领导乱花吗?这就是在怂恿犯罪,告诉犯罪份子:“你们去犯罪,然后自杀,我们政府会用钱来安抚你的家属。”天理何在?难道中国现在的事情真的是: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吗?
我现在不想当警嫂了,警察的儿子死了没人管!我要变成一个普通老百姓,替我儿子讨回公道!我一个弱女子死了儿子,没法活了!人家的儿子把别人家的儿子开车压死了之后自杀,还可以拿到66万元的赔偿;我的儿子被人家开车压死了,就因为我丈夫是警察,就只有1万7千元的安埋费。天说漏了我都要讨回公道!
现在富源县公安局的领导明确表态:你们不要去上访什么的,也不要来找我们,也不要到法院去起诉,来的话就以扰乱单位秩序把你们关起来,把你丈夫的工作开除。天呀,上天无路,下地无门了!云南真是天高皇帝远,富源县更是名不见经传,领导一手遮天了,民不聊生了!
社会疯了,政府逼疯了我!我不当警嫂了,我要为我儿子讨回公道:开车压死人的死了都赔偿66万元,那么被压死的要赔偿多少钱呢?再加上我母亲真的被政府逼疯了,政府的大官小爷,你们没儿没女,难道连父母也没有吗?
警察不是人,难道警察家属也不是人吗?社会疯了:大街上抢人、杀人,没人管;只要一喊警察打人了,马上围个水泄不通。社会疯了!警察才是弱势群体!警察家属更是弱势群体!!现在我将不再是警嫂,我也是普通老百姓了,我要的是公道!警察要服从命令,听领导的话;警嫂难道也要服从命令,听领导的话吗?我只是一个女人,只是一个母亲,我要的是我儿子的公道!
我家不是要多少钱!我家只要公道!政府牺牲了我家来满足社会的病态心理,又不给我家补偿,还把云南的新闻媒体买通了,怎么打电话到各媒体都不来,想封我家的口,让我家背黑锅!我家不干,我家要公道!我家真希望荀小康的死是我家杀死的,是我家逼死的,但我家没有呀!要背黑锅,又要牺牲我家的合法权益来满足政府稳定社会。要我家名利皆失!我家冤枉呀!只有靠有良知的人们来帮忙了!
荀小康的死不是我家逼的!荀小康在2010年初也发生了一次比较大的交通事故,亲戚朋友借钱帮他摆平了那次交通事故;又卖了之前的肇事车辆,才加钱买了这辆压死我儿子的新车,压死我儿子时,他的新车还没开半年。然而这次是压死人了,不但要赔钱,还要去坐牢,加之他之前借的钱都没还清,亲戚朋友没人愿意帮他了;再加上他结婚三年多,没有孩子,这事一出,媳妇就和他吵架跑了!这些才是他自杀的原因,是他的亲人让他绝望了!他是在自己家的二楼跳楼死的,是在回报他的家人!要不他在哪里不可以自杀!
荀小康跳楼死后,是曲靖市公安局的来勘验现场、解剖尸体的,也是因为涉及到我丈夫也是警察,才由上级公安机关调查。结论是:排除他杀,不予立案!
有的说我家逼死人家的,请问一个孩子被压死了,要求赔偿五万元是逼吗?富源县不算落后,煤矿死一个有赔偿到180万的。更何况我家依照法律法规也要赔偿到30多万呀!所以我家不背逼死人的黑锅!
QQ:776551624;电话:13408754567。新闻媒体来采访我吧!有儿有女、有父母、有正义的人来帮我讨回公道吧!跪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