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至15日,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在河南焦作隆重召开,总结各地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的进展情况,推广介绍河南的法律援助工作经验,交流各地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的经验做法,进一步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律援助工作。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省长秦玉海同志、焦作市委书记路国贤同志、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同志等领导分别致辞。全国各省(区、市)的厅长、副厅长(局长)和法律援助处(中心)处长(主任)参加了会议。河南、江苏、浙江、广东、云南等省和焦作市作典型发言。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长孙剑英同志、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桑宁同志分别主持会议。
为了更为直观地反映河南法律援助工作,省司法厅精心制作了20块内容丰富、图文并茂的展板,系统反映了河南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壮大的历程。同时设置了展台,集中展示了全省法律援助机构为扩大法律援助影响,推动法律援助深入千家万户精心制作的宣传品。常用的明信片印制上反馈意见栏,便成了收集受援人建议,了解社情民意的沟通渠道。多达四十多种琳琅满目的宣传物品独出心裁、别具匠心。赵大程副部长、秦玉海副省长和与会代表逐一驻足浏览参观,对生动活泼的宣传形式给予充分肯定。在我省统一配备、统一制式、标志明显的法律援助工作车前,秦玉海副省长专门询问车辆配置、发放情况,赵大程副部长和与会代表对河南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政府投入、落实政府责任给予了高度评价。
会议组织代表现场观摩了焦作市法律援助中心和设在焦作市山阳区法院的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办公室。赵大程副部长详细询问法律援助中心和律师值班室工作开展情况,勉励工作人员进一步发挥法律援助在化解矛盾、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中的独特作用,尽最大努力维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
秦玉海副省长在讲话中指出:法律援助工作是政府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的民心工程。河南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在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2009年,河南集中开通法律援助专线“12348”,省委、省政府及各省辖市召开高规格的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全省法律援助的覆盖面由过去的20%扩大到35%,援助对象由2000万人增加至3400万人以上,全省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94万件,受援人数达4.64万人次,接待来访咨询22万人次,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和拖欠工薪2.7亿元。省委常委会听取法律援助工作汇报,充分肯定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取得的成绩,把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010年省委、省政府十大民生工程。2010年初出台《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对在全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河南省委、省政府将继续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支持力度,推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开展,促进平安河南建设,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与正义,改革成果与人民共享。
赵大程副部长在讲话中指出:各地围绕贯彻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抓住发展机遇,取得显著成效。各级党委和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周永康、孟建柱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三个纳入”和“四个切实”的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组织动员力度、财政支持力度,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法律援助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良好形势,工作地位更加突出,社会影响更加凸显,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效果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在工作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好做法新经验。这次会议,放在河南焦作召开,就是请各省(区、市)司法厅(局)长、分管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实地考察河南的法律援助工作,亲身感受河南法律援助工作的经验和作法。河南法律援助工作的经验,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和可学性。河南属于中西部省份,经济发展欠发达,各方面条件不算很好。但是,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十大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在经费投入、机制建设等方面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希望各地相互交流学习,促进共同提高。
赵大程副部长对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更大发展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以深入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进一步巩固扩大法律援助工作发展成果。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融为一体,与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谋划法律援助工作长远发展有机统一起来,主动服从和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统一部署开展工作,超前谋划事关法律援助工作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努力实现法律援助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是以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为抓手,积极发挥法律援助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职能作用。把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作为法律援助工作服务困难群众的重要平台,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着眼拓展服务领域,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突出做好对农民工、零就业家庭和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解决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加强窗口建设、拓宽申请渠道、简化审查程序、提高服务质量,细化实化便民措施,建立健全便民服务长效机制,创造性开展便民服务工作,推动便民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三是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大力推进法律援助组织机构建设。根据中央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要求,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司法部“三定方案”和司法部深化法律援助体制机制改革的有关部署,积极推进法律援助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充实法律援助管理力量,形成法律援助管理机构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实施机构有效组织实施法律援助的工作格局,稳步推进机构规范化建设,为履行法律援助工作职责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四是以继续加大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为主导,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物质保障能力。切实抓好“三个纳入”要求的贯彻落实,推动地方政府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并随当地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的增加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的增长保持一定幅度增长。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司法行政机关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开支范围、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配备标准,确保法律援助业务经费不低于改革前水平并争取稳步增长,确保法律援助机构业务装备水平不断提高。五是以注重宣传工作效果为突破口,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着眼于突出特色、创出品牌、形成声势,坚持统筹部署,整体规划,强化主动宣传意识,集成资源、集聚优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以及手机网络等新兴媒体,积极开展各种主题活动和主题宣传,不断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增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吸引力,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作用,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孙剑英司长在会议总结时指出,会议进一步增强了共识,理清了思路,代表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相互交流、借鉴,开拓了视野,鼓足了干劲。各地要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对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继续抓好“三个纳入”的贯彻落实,着力深化便民主题活动,稳步推进法律援助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法律援助监督管理,将会议精神付诸行动,确保实效,进一步推动法律援助工作科学发展,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