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陶云江因犯诈骗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他递交了上诉状,可直到刑满出狱也没等来二审开庭。昨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新闻发言人兰昆称,当年陶云江的上诉状因为书记员的疏忽,没有送到审判庭。
陶云江曾是昆明小哨建筑经营公司经理。1997年7月,他因私刻公章诈骗财物40多万元,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一审宣判后陶云江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状递上去后法院没有回应。当年10月,陶云江被通知转入监狱服刑。
服刑期间,陶云江不断给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写信,1999年,案件得到相关部门关注,交给昆明中院处理。
2003年4月25日,他减刑3年后出狱,还没等来判决书。出狱后,陶云江向昆明中院申诉,终于引起中院的重视。昆明中院经审查认为陶云江的申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及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并作出再审决定书。
“牢都坐完了,现在开庭还审什么?”重审期间,因为种种原因反复开庭4次,已经服完刑的陶云江有些不耐烦。至今此案重审还没有结果,陶云江称,7年的牢狱之苦已造成自己3级伤残,失去劳动力,他要让法院做出赔偿。
昨日昆明市中院对此事作出回应。兰昆说,重审期间陶云江心里有气不配合庭审,导致重审至今没有结果。经调查,当年书记员确实收到过陶云江的上诉状,可因为工作疏忽,没有送到审判庭,“此案正在重审期间,对犯错的书记员要等重审结果出来后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