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底的一天,在房山区琉璃河镇的一幢居民楼中,53岁的赵某被妻子张某发现死在家中卧室里。当时他身着一双粉红色的女式鞋子,现场有大量血迹,尸体掩埋在一堆报纸和衣物中,已经出现腐烂。 据张某称,她平时在城区上班,并非每天都回家,丈夫平时就喜欢穿一些女性化的衣服,两人是再婚,感情一般,当发现丈夫被杀后,她第一个就想到了之前的情人谢长利。 张某和谢长利2009年通过灯市口的一家婚介所认识。谢长利称,当时他打算结婚生子的,并不知道张某已经是有夫之妇,等发现真相后他一度怀疑张某是婚托,但后来张某称自己只是“一个人挺孤单寂寞的,想要找个男朋友”。 偷配情人家钥匙 现年42岁的谢长利,曾因强奸、盗窃三次被判刑,合计被判28年有期徒刑,2008年11月20日被假释。 据谢长利在侦查阶段的供述,案发约20天前,他曾经驾车陪同张某回琉璃河镇的家中取过证件,当时发现张某家里“挺有钱”,后来在张某暂住地的抽屉里发现了琉璃河镇房子的钥匙,便偷偷取来配了一把。 案发当天,他独自驾车再次来到张某、赵某的家中。不料当谢长利翻找钱物时,赵某回家了,谢长利遂持刀杀死赵某。 法院认为,谢长利构成抢劫罪,且是在假释期满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系累犯,依法从重判处死刑,同时赔偿被害人家属约60万元。 责任编辑:段淑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