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 婚 起 诉 状 原告:王红,女,出生于1980年1月28日,汉族,北京市人,北京市天一集团职工,住北京市朝阳区天一红小区5号楼3单元306门,邮编,联系电话X
1、 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 2、 婚生儿李明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 3、 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05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于2005年12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李明。由于婚前原告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原告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5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原告抚养儿子李明,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50万元中的30万元归原告所有,请依法判决。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王红 2010年5 月 28日 附: 1、起诉状副本1份; 2、其他证据材料2份 分析: 提起离婚的理由,在诉状中通常是难以描述的。因为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存在婚外情、家庭暴力、虐待等“经典”理由的。由于现代人对婚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多的婚姻,既没有家庭暴力,也没有婚外情的情形,只是由于生活观念或价值观念的差异,就想结束这段婚姻关系。比如说,因对方不懂情趣而提出离婚、因对方没有上进心而离婚,但在离婚诉状中却难以对此进行描述。 事实上,起诉状中所描述的离婚原因,对于法院实际审理,相比看http://5law.cn/info/a/sifa/hunyinjiating/2012/0724/436587.html。并不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绝大多数原告都会站在自己的立场,有偏见的描述被告如何不好,如何应对失败的婚姻负责等等。对于天天做离婚案件的法官来说,他们是不会轻易相信起诉状中的离婚原因和理由的。他们更为关注的是原、被告相识的时间、婚姻缔结的时间、孩子出生的时间等案件客观事实及财产状况。对于导致离婚的原因是否成立,需要当事人举证证明。如果不能证明,即使是客观的,法院也无法采信。因此,在起诉状中,只需要列举一些夫妻不和谐的方面或事例,说明原告已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可以了,不必过多着墨。 起诉状主要由三方面的内容组成:(1)原、被告基本情况;(2)起诉的请求;(3)起诉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根据我的实践经验,书写起诉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双方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应当明确、具体。 在到法院立案时,法院通常会让立案的当事人填写一份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即让当事人确认将来的传票以及其他法律文书送达何处,如果是由于立案人提供的地址有误而导致诉讼进行出现问题,一切后果均由立案的填写人承担。对于原告来说,写在诉状上的原被告的基本情况资料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法院是依据原告提供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送达和通知对方当事人的。你知道婚姻法。如果原告提供被告的地址有误,往往会延误时间。因此,原告在起诉状中,一定要写明被告具体的住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2、财产清单与诉讼收费紧密联系 因为离婚案件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与财产争议一并处理,加之法院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的,因此,法院会让原告提交财产清单。 3、诉状内容应当简明扼要,不要长篇大论。 有些当事人的离婚诉状着墨过多,内容涉及方方面面,事无巨细无不提及。之所以存在这种情况,主要在于有些当事人认为,诉状长,理就多,法官就会重视并采信。一个起诉状如果内容千头万绪、洋洋洒洒半天看不完,可能会使法官看后感觉十分凌乱,甚至不知道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是什么。这样的起诉状是要不得的。起诉状应当简明扼要。 4、不要过于渲染或虚构被告的过错 为了达到让法院判离的目的,有的原告在起诉状中过分描述被告的过错,甚至虚构事实,丑化被告,已达到使法官倾向自己的目的。实践证明,这样做的意义不大。起诉状最重要的目的,是起到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作用,至于谁是谁非,对方即被告有无过错,在起诉状中点到即可,过于渲染或强调,不仅不会让法官确信,会使被告看到后十分气愤,不利于以后调解的进行,事实上意义不是很大。 5、没有证据的事情不要乱写 言多必失,诉状也是如此。话说多了会有漏洞,诉状写多了,自然也可能会有破绽。对于过去发生的事件,法官没有看到,律师没有看到,因此,谁是谁非,需要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和举证。人都有一张嘴,也都有可能会说假话。因此,对于当事人的陈述,虽然是证据的一种,但法院认可采信的可能性较低,需要用其他证据印证。有些事情,即使是真有这回事,但没有证据证明,尽量也不要写到诉状上,以免举证不能,给对方以口实。比如起诉状中,女方声称对方有婚外情,却没有任何能证明男方行为举止异常的证据,也许男方就会反驳女方疑心太重,是导致夫妻关系出现矛盾的主要原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