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接手的案件中,相当多的一部分案件都是家里人因为拆迁或者继承分配财产不均等原因而走上法庭,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这样的无耐,我想每个家庭因为房产打官司而伤了兄弟姐妹情意的都是悲剧,官司没有谁输谁赢,在情感上都是输家。但又不能不打官司解决问题,为什么呢,因为双方都没有对自己的权利有个清醒的认识,这也没有办法,你不可能要求老百姓都很了解法律,那么律师在帮助当事人打官司时,基于原被告之间的亲情关系,我作为律师,在诉讼中经常做一些调解工作,你知道财税。争取在给双方解决矛盾的同时,尽力维系亲情,我想这也是做好律师工作的一项要求。如果要避免所谓的“自家人告自家人”首先要求老百姓要主动的去了解法律,老百姓自己学法不现实,但可以通过咨询律师来了解自己的权利。其次,在继承房屋时,最好能对权利进行及时的固定,所谓固定,指的是老人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或通过书证、录音、证人等证据的形式先行确认自己的权利,避免今后发生纠纷时无证据可依。再次,要对家庭成员间能及时的沟通,事先通过协议的形式对对方的行为进行相对的约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