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再孩子不到两岁的时候判给了母亲,现在孩子正好四岁,男方在每次去探望的时候都会遭到理由拒绝或是女方家里的故意打闹,把孩子带出去。导致不能正常行使,但是每次去都会给小孩买很多东西,吃穿学习用品,钱也有给但是没有达到抚养费的额度(不过每年都有给孩子交保险费),其实创业项目。因为他们不让看孩子,每次给钱的时候女方父母还会说,女方回来也会把钱撕掉。还有一个是女方现在已经再婚把孩子留在父母那边照顾(父母靠干杂货收入),然后家里的条件还很差,每次去孩子都是穿着又黑又脏的衣服,冬天棉裤全是湿的,也不给孩子换,从邻居的调查中知道旁白的卖店赊东西过年都还不上。孩子母亲没上过学,学会保险合同纠纷。基本的加减乘除都不会(现场就可以证明),孩子父亲是高中毕业,不过在外地上班收入也还可以,隔断时间就会回家(一年会回去,大概5.6次,又一次一个礼拜左右吧),这样的话,如果变更孩子的,应该从哪里开始着手呢,机会大吗?每次看到男方去看,孩子都很高兴,但是他们每次都故意把孩子带走,不让看,孩子就会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