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最高法院 贺绍强对比了岳东晓的法庭之友文件,律师的文件和教授团的法庭之友文件之后,果断地判断只有岳东晓的文件能够推翻上诉法院的结论。但是律师和教授团的重点是田纳西收养法违宪的问题,他们为此花费了极多的心血,因为一旦成功,推翻了田纳西的法律,随之而来的名利是不言而喻的。对比之下,田纳西司法部的反驳还是重复所谓法律的公布本身就构成了通知的论点,显然无法对付贺家律师和教授团的围攻。 岳东晓对贺绍强说,在违宪的问题上,田纳西收养法已经被逼到墙角,西格尔律师和教授们是如狼似虎、势在必得啊,攻破法律,他们一下子就在田纳西法律界扬名立万。但只要司法部使用我的论点,他们的攻势就立刻瓦解,完全没有意义。况且,就算他们打赢这一点,也不一定能赢回父母权。如果按我的路线辩解,法院必须推翻四座天一才能剥夺你父母权,特别是你曾尝试探望这一条,是最有力的。因此,你应该采用我的论点。但你的律师绝对不会放弃他的辩解。我建议你干脆自己上田纳西最高法院,面对5个大法官,慷慨陈词、舌战群雄!贺绍强听到这个建议,说律师研究这个违宪问题已经多年了,查了很多案例,下了很多功夫,头发都白了,这次与教授团联手,志在必得,如果要按你的讲,只有我自己上了。 这时,离口头辩论的时间不远。贺绍强对律师说,你必须按岳博士的蓄意性分析谈四个测试,否则你就不能忠实地代表我的意见,我自己上田纳西最高法院辩论。 律师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是复杂的,律师是客户的代表,是客户雇用的,客户是君,律师是臣,律师必须忠于客户。但律师又是法律方面的专才,他们会自以为是地做出各种决定,即使律师的决定并不能准确反应客户的观点。 这次,在贺绍强的强烈要求下,律师终于答应采用岳东晓的论辩。 岳东晓知道这次口头辩论的重要性,他决定从加州飞往田纳西首府纳西维尔,亲自去田纳西最高法院。在背后参与案子这么长时间,他终于要出山了。后来的事实证明,他这次去对了。 岳东晓在网上买了10月3日的机票,并且定了一个离法院不远的宾馆。从旧金山到田纳西首府纳西维尔距离3000多公里,飞机中途在德克萨斯州的达拉斯停留50分钟。经过近6个多小时的飞行,终于在晚上到达了纳西维尔。 晚上贺绍强与岳东晓取得了电话联系。贺绍强说他再次要西格尔律师做出保证,必须抛弃所谓要抚养权是不探望的借口的说法,采用岳东晓关于蓄意性的论述。 上一个州的最高法院,面对州里最高的几名大法官,这是大部分律师一辈子都很难有的机会。以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为例,目前注册律师有20万,而每年加州最高法院只审100个左右案子,所以光从几率看,一个律师能打到一个州最高法院的机会就非常小,更何况律师水平还有差距,很多律师只怕连最高法院门朝那边开都不知道。能上一次州的最高法院,那就是资本了。能在最高法院打赢官司,那就是本钱了。如果能在最高法院推翻上诉法院的判决,那简直是一鸣惊人、一飞冲天了—因为那意味着把上诉法院的法官们给打败了,从此这个律师谁见了都会有几分敬畏。 贺家律师非常认真,跟教授团一起多次模拟辩论,据说演讲的时间已经练习得分秒不差。律师们已经于当晚来到纳西维尔,而贺家则将于第二天一大早开车出发。从孟菲斯到纳西维尔有三百多公里,开车需要三个小时。 岳东晓准备了一张案件分析简要,基本上是总结法庭之友文件的内容,一面中文,一面英文,内容基本一致,但是英文版更着重于法律分析。中文简要内容如下: ////////////////////////////////////////////////// ////// 贺梅案背景与岳东晓博士“法庭之友”文件的内容简要 在贺氏夫妇是否蓄意不探望贺梅的问题上,上诉法院(多数意见)作了几个判断,法庭认为 1)法庭(多数意见)认为贺氏夫妇向少儿法庭提出的抚养权申请没有提到要探望贺梅。而且根据贝克的证词,贺氏夫妇想要女儿完全是为了逃避被移民局递解出境。 2)上诉法院根据贝克和警察的新证词,判定警察只是叫贺氏夫妇当天不要去。 3)尽管贺氏夫妇不知道田纳西关于不探望可能会失去父母权的法律条款,但是否知道该法律条款只是一个判定“蓄意性”的因素(factor)。法庭(多数)根据WEBSTER大学词典对“FACTOR”一词的定义,结论“因素”不是一个必要条件。 4)尽管贝克家没有通知贺氏夫妇,但是贝克不是政府部门,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在此不适应。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剥夺贺氏夫妇父母权不违宪。 5)剥夺贺氏夫妇父母权符合贺梅的最佳利益。上诉法院(多数)认为,中国大使馆没有说明到底是什么特殊情况能使贺氏夫妇回国后免于处罚,也没有说明处罚是什么。因此法庭结论,贺氏夫妇带贺梅回中国仍然存在因违反计划生育被处罚的可能性。 岳博士以中国公民的身份,向田纳西最高法院提交了“法庭之友”文件,希望帮助田纳西最高法院做出正确的判决。该文件证明上诉法院的判决完全错误 (全文请访问:婚姻。 网站)。岳博士提出如下论点 l贺氏夫妇多次试图探望贺梅:根据贝克提供的一份文件,贺氏夫妇早在2000年就清楚地知道即使拥有小孩的抚养权也不能避免被递解出境。这与贺氏后来将儿子送回中国完全一致。因此,贺氏夫妇在2001年向少儿法庭寻求帮助和之后提出的正式抚养权申请不可能是为了避免被递解出境,而是试图探望贺梅的真实证据。 l贺氏夫妇有未能探望有充分理由:根据贝克的证词,贝克在将贺氏夫妇赶出来之后,就决定不让贺氏夫妇再去。贝克无法提供一个贺氏夫妇可能探望贺梅的地点。贝克和警察的关于是叫贺氏夫妇永远不再去还是当天不再去的证词存在翻供和模糊的问题,不能作为明晰可信的证据。 l法庭取证违背标准:法庭判决贝克先生为贺梅哭泣是爱护贺梅,而罗秦在法庭为贺梅抽泣是歇斯底里、演戏,这一判决缺乏法律依据。法庭的众多取证均违反明晰可信的证据标准。 l对法律的了解是确认是否蓄意遗弃的一个必要因素:贝克无权剥夺贺氏夫妇父母权。剥夺父母权是政府行为,司法系统是政府的一个分枝。因此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适用,法庭必须确认父母知道田纳西的四个月法定期限才能做出蓄意违反的判决。上诉法院(多数)对词典“因素”(factor)一词故意使用其数学定义“因数”,是刻意错误解释案例法。 l法庭严重错误、必须纠正:贺梅之所以缺乏对生父母的依赖是由于贝克阻挠贺氏夫妇探望和法庭的不公。纠正法庭错误的唯一途径是将贺梅抚养权归还其生父母. 贺梅案结果将严重影响您的基本权利。有关详细案情,请访问 http:// ////////////////////////////////////////////////// ///////////////////////////////////////// 这些资料岳东晓只印了几分,所以第二天一大早,他走了很远在市中心找到一家复印店,把简要复印了100多份,另外也把法庭之友文件复印了几十份,准备到法院散发。 上午10点左右,中国大使馆的一位领事也来到了纳西维尔,与岳东晓住在同一个宾馆,两人就案情进行了交谈。等贺家到达后一起去法院。 贺家在路上跟岳东晓取得了联系。稍晚一些,贺绍强一家和支持者从孟菲斯开车过来在岳东晓住的宾馆集合,来的包括蔡金良、潘太太等人,还有两个美国人。贺绍强看起来显得饱经风霜而且也有点紧张,屡次的失败使他信心受到打击。见到岳东晓,他首先的问题就是对今天口头辩论的看法。罗秦的情绪不错,但眼神里也带着一种辛酸。贺家的另外两个小孩没有来,交给朋友暂时照看。 大使馆的代表先行离开,说在法庭见。其余的人简短的交谈之后,吃了贺家自己准备的三明治--味道比买的要好,喝矿泉水。然后一起上车去田纳西最高法院。在车上大家的情绪很高涨。支持者都是无私的奉献,为的是一个共同的目标,维护最基本的做人的权利。潘太太说,我们谁都不怕,因为我们心底无私,正义在握。 罗秦、贺绍强和岳东晓走在一起,昂首阔步走上了田纳西最高法院的台阶,很有凛然不可侵犯和不可战胜的气势。电视台的摄像机赶紧对准了他们。这个镜头在田纳西电视台多次重播,而且是特意放缓了播放速度,举手投足,用贺绍强的话说,看起来象太空人似的。 进入法院后,大家在听证厅门外等候。其他人也陆续到达,包括支持贺家的当地黑人领袖,格雷牧师。田纳西司法部的律师,贝克的律师,监护人律师等也到了。潘太太拿着岳东晓的文件逢人便发一份,甚至包括法院的警卫人员。贺绍强说法庭内部都是摄像,我们的行动法官们在里面都能监视到。这个说法虽然没有确认,但让岳东晓引起了警惕,特别注意自己的举止、表情。西格尔律师和他太太、戈登律师也来了,还有一些时间才开庭,大家分批合影。 这时,出来一个法庭的工作人员,告诉大家等会进入听证厅的事项,包括不准拍照等等。然后大家进听证厅,贺绍强夫妇、岳东晓正步走入法庭,端坐在第一排。潘太太在厅内继续散发文件,她并不认识对方的律师,也给发了一份。格雷牧师坐在岳东晓旁边,认真的阅读法庭之友文件的完整本。 不久,法庭的书记员宣布听证很快要开始,宣读了一些法庭的规矩。然后全体起立,五个大法官鱼贯而入,在高台上入座。岳东晓坐在第一排,认真的打量着每一个大法官,并默记了每个法官前面的名牌。坐在最中间的是首席大法官巴克,这名法官看起来面色比较和蔼。在他左边是一名女法官克拉克,双手放在台上,表情严肃,目光坚定;在左边是一名黑人法官布其,看不出表情。巴克右边第一位是女法官候得,就是那个FRR剥夺父母权判决的作者。巴克最右边的是维德大法官,一名刚上任不久的新人。 口头辩论的形式是上诉方律师先发言,而后应诉方发言,然后各自有反驳机会。中间法官们可以向正在发言的律师提问。首先是西格尔律师发言,他的大部分时间用于说明田纳西收养法违宪和复述案件的事实。谈到“不准接触令”的时候,候得法官问,你为什么没有上诉,对此西格尔律师可能因为事先毫无准备,一时语塞达20秒左右。巴克法官带着微笑耐心地聆听,然后做了一个手势表示还有两分钟时间,西格尔律师于是很快地讲了测试蓄意性的四个要素,根据岳东晓法庭之友文件,说贺家做出了探望的尝试,包括去少儿法庭申请抚养权。总算是履行了他对贺绍强的承诺。这时巴克法官问,如果恢复了贺家的父母权,抚养权的问题应该如何处理,西格尔律师说应该返回到少儿法庭再审。岳东晓看到巴克法官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接下来教授团的代表演讲,教授言词举止颇有学者风范,基本是完全重复其文件上关于收养法违宪的论点,法官们没有任何提问,有点冷场。教授到最后声音似乎有点颤抖。 接下来是田纳西司法部的律师演讲,他的任务是维护法律的合法性。他首先说:“法律公布出来,就构成了告示,贺家不能说不知道。”巴克法官立刻不以为然地说道:“但是有些权利属于我们称为基本权利的东西。” 司法部律师不愧是富有经验老手,一看大法官不买账,立刻改口说:“那么,我们只需要在蓄意性中关于知道义务的测试,改成知道法定义务就可以了。也就是父母知道法律规定四个月不去探望就可能失去父母权,这作为蓄意性的测试一个要素。” 坐在第一排的格雷牧师一直在看岳东晓的法庭之友文件,他正好看到文件里的这一部分,不禁转过头来,对坐在旁边的岳东晓微笑,因为司法厅长的这个解释与岳东晓提出的完全一致。这些都被坐在高处的大法官们看在眼里。 贝克的律师进行了辩护,他根据一条法律,硬说因为这个案子已经拖得太久,田纳西最高法院已经没有管辖权。然后就是继续说贺家的不是,说小孩的利益。巴克法官问他如果恢复父母权,抚养权怎么办。贝克律师认为抚养权应该回到中级法院审理。 监护人律师赫姆兹上来讲话了。她又重提抚养费的问题,说贺家知道给二儿子寄钱,却不给贺梅抚养费。候得法官问起那件给300元贝克不要的事,监护人律师承认是有这事。但是,在上诉书里,贝克并没有就上诉法院推翻审判庭关于抚养费问题结论提出争议,已经弃权了,所以这些争论其实是没有意义的。 罗秦的律师戈登也上去说了话,他讲了一个犹太人关于母亲的故事,还念了一段经文似的文字。巴克大法官很慈祥地微笑着听他说完。中间维德大法官问他如果父母权恢复,抚养权怎么办,高登律师也认为必须返回少儿法庭。 听证过程中,有一台摄像机录像。听证时间掐得很紧,时间一到立刻结束。大家立刻走出听证厅,接下来还有别的案子。教授团的两名教授跟其他人不打招呼,甚至对贺家都不看一眼,就匆匆走了。 听证完毕后,有人说今天大法官们态度怎么这么好,很谦虚,平时在电视上看到他们都是颐指气使的样子。走出法庭,外面的记者围着双方的当事人进行了采访。大使馆的代表,岳东晓等人也发表了讲话。贺绍强问岳东晓感觉如何,后者说,父母权肯定是要回来了。岳东晓对西格尔律师表示了肯定,说讲得不错,还指出帕里希又说了假话,说什么保护权令是因为贺家不交护照。西格尔律师表示同意。岳东晓对媒体重复了一些宪法权利的观点。 贺绍强特意要岳东晓给他拍了一个单人照,作个纪念。大家在法院门口合影留念。然后贺家和支持者们开车回孟菲斯。 晚上,贺绍强跟岳东晓通了很长时间电话,请他坦诚地分析情况。首先谈到今天各位的表现。贺绍强说,律师和教授都非常讨厌岳东晓说收养法没有违宪的那个论点,果然被田纳西司法厅长拿去当了护身符,他们多年的心血付之东流。岳东晓说,这没有办法,真理只有一个。反过来,他对西格尔律师花那么多时间在违宪问题上表示有所不满,认为没有把贺家的利益方在第一位。 关于案件的结果,岳东晓说,你们的父母权是没有问题了,对律师、我及支持者来说,算是胜利了,因为你的基本权利得到了尊重,我们可以成功地退出了。但是你的女儿估计是要不回来了。按照现在的情况,抚养权问题要回到下级法院重审,区别只是去少儿法庭还是中级法庭,你必须证明女儿回家对她最有利。但上诉法院已经做了抚养权文件有效的判决,要少儿法庭或者中级法庭推翻上诉法院,似乎不可能。 贺绍强说,我也知道父母权是夺回来了。那目前抚养权最好和最差的结果是什么? 岳东晓说,最差的结果我以前跟你讲过,就是恢复你们的父母权,但是把抚养权判给贝克。最好的结果是返回到少儿法庭,而且少儿法庭抛开上诉法院的结论,判决小孩回贺家对她最有利,把抚养权判给你。但是贝克肯定会上诉,就算上诉法院判你赢,估计那也是一两年之后的事,然后贝克还可以上诉到最高法院,一直打下去。最好的结果也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贺绍强说,这不把我们拖死了吗?我已经痛苦了这么多年,实在是熬不下去了。 岳东晓说,是啊,我很理解,本来按理说你有父母权,即使贝克有抚养权,你还是可以探望女儿的,可是移民局可能以你已经结案为由,勒令你回中国。你回去后,你父母会问孙女在哪,你怎么说?你说父母权要回来了,但他们不管什么父母权,而是问孙女在哪?你只能说还是丢了。 贺绍强说,那我真是没脸见家乡父老,到美国留学,连女儿都保不住。怎么办? 岳东晓说,那你可能得隐名埋姓了。贝克会拍一部电影,讲善良的美国人抚育中国儿童的故事,你就是那个儿童的父亲。而国内的人会说,好端端的一个大学教授,到美国成了杨白劳,女儿被抢。有同情心的人会觉得你可怜,没有的人会觉得你自找苦吃。 贺绍强说,那我们太惨了,怎么办?没有救了。 岳东晓说,这样吧。你唯一的办法是请田纳西最高法院直接解决抚养权的问题,别再打了,把抚养权直接给你。但你必须自己递交这份文件,也就是说必须抛开律师,因为律师不可能做这事,他们已经亲口要求返回少儿法庭,不能在田纳西最高法院出尔反尔,否则在律师界闹职业笑话了。你有理由自己发出这个要求,你可以说律师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体现你的意愿。但是如果你没有任何举动,抚养权肯定返回下级法院,因为律师就是你的代言人,你在场,亲耳听了这个返回重审的要求,而没有任何反对,这就表示你完全同意,以后你也永远不能反悔。就是说,如果你不行动,你就是认了我上面分析的这个结果,你以后可不要怪任何人。 贺绍强说,抛开律师,那他们肯定会说我无情无义,在最高法院能赢一半官司,对律师来说就是一辈子都吃不完的成就了。在案子快结束、他们可以名利双收的时候,我突然不要他们了。 岳东晓说,你可以之后再把他们叫回来嘛。对你来说,如果按现在这个情况走下去,结果已经定了,是必然的,抚养权问题必然回到下级法院。法官不可能给比你要的更多,你提出要重审,那就顶多是重审。这个结果意味着什么,我已经分析了。所以,你不管怎样做,不会有更坏的结果。 贺绍强说,有人认为如果拿回父母权,那我们就很有气势,接下来舆论会支持我们,拿回抚养权就会容易。 岳东晓说,这个判断有一定道理。而且你屡败之下,也太需要一次胜利了。但最好的情况我已经给你分析了,因为孩子在贝克手里,就算你总赢,他们也根本不着急,慢慢打,比如说,每个程序上可以申请延期的地方都给延一下,至少又是几年时间,那时贺梅都10多岁了。 贺绍强说,难怪贝克律师满不在乎。 岳东晓说,是啊。父母权只是空头支票,孩子才是真实的。你好好考虑考虑。如果你决定递交动议,我给你写。否则,我就不浪费时间了。 第二天一早,岳东晓飞回硅谷,中途在达拉斯停留时候,贺绍强打来电话,说完全想清楚了,决定自己递交动议,要求最高法院一次解决抚养权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