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社会新闻 世间百态 人间冷暖 大千世界 权益保护婚姻家庭 劳动保障 经济纠纷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制新闻 > 婚姻家庭 >

银行存款的技巧

时间:2012-07-08 09:41来源:潇潇 作者:兮若 中国法律网


很多人都关心理财,都想知道怎么样理财。但是,无论理财方法多么高超,要做到理财的前提是有财可理。这样,对于一些年轻的朋友,理财又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所以,积累财富就成了理财的第一步。

积累财富,我们不得不提到存款。存款在当今的中国,最主要的方式还是银行。一方面,可以保证资金的安全,一方面,也会有一定利息的收入。这种方式非常适合老年人,也很适合年轻人。不过,银行利息的给付比率适合存款方式有一定联系的。比如说,活期存款利息是0.36%,一年期定期存款利息是2.25%,而三年期定期存款的利息是3.33%……,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存期越长,利率越高,但从另一个角度上来看,利率越高,灵活性也越差。那么有没有一些方法,可以兼顾利率和灵活性呢?答案是,有。下面,我们就为大家介绍几种非常实用的储蓄技巧,希望对您财富的积累有所帮助。

一、金字塔式储蓄法

具体操作:如果手头现在有一万元,可以分成四份来做定期储蓄,而每张存单的金额成金字塔状。详细点说,就是把1万元分成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共四张存单存为一年定期。用这种方法,假如急需用1000元时,可以只提取1000元的存单,这样,损失的定期利息,只是这1000元的,而其他9000元的定期利息照样享受。婚姻

优点:用这种方法,可以避免原本只需要提取小额现金却不得不动用大额存单的弊端,减少了不必要的利息损失。

二、月月定存法(也称12张存单法)

具体操作:每月存入一定的钱款,所有存单年限相同,但到期日期分别相差一个月,共十二张存单。这种方法适合于上班族,月月领工资,月月攒钱。比如说,每月定期存款单的期限设为一年,每月这么做,一年下来,就会有12张一年期的定期存款单。从第二年开始,每个月都会有一张存单到期,享受一年定期利率,如果有急用,就可以使用这笔钱,也不会损失利息,结婚条件。如果没有急用,这些存单可以自动续存,而且从第二年开始,就可以把每月要存的钱添加到当月到期的这个存单之中,继续滚动存款,每到一个月就把当月要存的钱添加到当月到期的存款单中,重新做一张存款单。

优点:这种方法不仅能够很好地聚集财富,又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储蓄的灵活性。而且,可以根据自己的耐力,选定不同的存单数量方法,比如说24张存单法,36张存单法……

三、分项储蓄法(也称递进式储蓄法)

具体操作:将储蓄的资金分成若干份,分别存在不同的账户里或在同一个账户里设定不同存期的储蓄方法,而且存款的期限最好是逐年递增的。比如说张先生有8万元的现金打算做储蓄,于是,用其中的2万元存活期,作为家庭生活的备用金,随时支取;另外6万元分别用2万元开一张一年期定期存单,用2万元开设一个两年期定期存单,用2万元开设一个三年期定期存单。一年后,讲到期的2万元再存为三年期的定期存单,两年后到期的钱款也转存为三年的定期存单,这样以后每年都会有一张存单到期。

优点:可以跟上利率调整,切增值取用两不误,更适合长期储蓄。

除了以上三种,还有很多银行存款的技巧,但都没有这三种实用和有效。另外,我也建议朋友们选择其他的方式来积累财富,比如说购买货币型市场基金,或者一些保本性质的理财产品,或者干脆就去投资股票基金。毕竟,现在中国的通胀压力还是非常严峻的,银行的利息在抵御通货膨胀的作用上是非常有限的。如果您之选择银行存款这一种方式的话,那么我为您提供的这三种储蓄方法,一定会让您的利息收益和资金流通性上达到一个很好的平衡的。

评论这张转发至微博转发至微博0人|分享到:阅读(81)|评论(0)|转载(1)|举报

历史上的今天

相关文章

最近读者

评论

<#--最新日志,群博日志--><#--推荐日志--><#--引用记录--><#--博主推荐--><#--随机阅读--><#--首页推荐--><#--相关文章--><#--历史上的今天--><#--被推荐日志--><#--右边模块结构--><#--评论模块结构--><#--引用模块结构--><#--博主发起的投票-->

页脚

--------

网易公司版权所有 ©1997-2012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