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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法院推出“短信提醒”、“短信调解”新举措

时间:2011-08-23 07:31来源: 作者:鄢陵法院 乔瑞锋 中国法律网
    河南法院网讯   鄢陵法院不断提升创新管理水平,不断深化便民利民机制,进一步完善便民措施,在坚持巡回立案、巡回调解、假日法庭、社会法庭、社会法官的基础上,又推出了“短信提醒”、“短信调解”新举措,深受群众欢迎。今年以来,共发出提醒短信167条,通过短信调解案件48起。

     在“调解优先”原则的指导下,鄢陵法院在传统的调解方式上,再出奇招,采取“短信调解”方式,促进矛盾的化解。“短信调解”一般是在双方当事人不方便见面的情况下所采取的调解方式。法官通过短信的形式,在双方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在双方达成共识后,法官则根据短信调解的主要内容制作调解书,解决了当事人两地来回奔波之苦。同时,在调解率节节攀升,但调解后的自动履行率呈下降趋势的情势下,为了促使案件自动履行率的有效提高,真正实现案结事了,该院破陈出新,充分利用调解案件当事人尚能相互信任的有利条件,推出“短信提醒”,对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实行“温馨提示”。“短信提醒”时间一般为行期限届满前三天,除了提醒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之外,还附有履行款专用账户,因故不能到庭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转账方式履行义务。“短信调解”、“短信提醒”措施,深受家居外地的履行义务人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承保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欢迎,有效提高了自动履行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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