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宜阳县人民法院始终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德与法教育、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己任,以强化管理、争先创优为手段,立足审判抓矫治,化解矛盾促和谐,采取措施关爱未成年成长。 一是开展少年犯回访帮教工作。刑庭对判处缓刑的少年犯,开展回访考察活动,及时了解改造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教,巩固改造成果,维护社会稳定。对投监服刑的未成年犯,坚持定期考察回访。必要时会同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前往看守所、少管所等劳教场所进行回访,带去温暖。 二是开展法庭进学校、审判进课堂、送法进校园活动。定期到辖区内中学进行法制教育一次,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人身赔偿、抚养等纠纷案件,争取在学校公开审理,从而增强青少年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定期组织法官到学校上法制,为学生讲授法律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选择典型案例进行讲解,教导学生如何远离危险,远离犯罪,教育学生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三是认真开展争创“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通过抓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抓好青少年援助工作、抓好未成年帮教等措施,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使青少年维权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成立“青少年维权岗”活动领导小组。专门抽调熟悉青少年工作、法律业务好的法官负责涉少刑事案件审理,还充分发挥院政治处宣教科、刑庭等部门在青少年维权方面的职能作用,营造加强青少年维权工作良好氛围。 四是建立涉少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少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开庭、优先调判、优先执行。特别是在办理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案件过程中,及时通知被告人监护人出庭行使相应的诉讼权利,确保每一个未成年人被告人都有律师为其辩护。对于因经济因素未聘请律师的未成年被告人,主动要求法律援助中心为他们指定辩护人提供援助,确保未成年被告人的辩护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