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梁园区法院为全面提高案件质量,杜绝或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采取七项措施强化案前监督,严把案件质量关。 一是把好立案关。对各类案件统一立案、分类、归口排期审理。规定当事人在立案时除提交诉状等有关诉讼材料外,还必须提交身份代码,以便庭审中核实身份;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当日作出裁定。 二是加大庭审监督力度。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监督小组参加案件旁听,监督庭审是否符合庭审程序,是否故意偏袒一方当事人;对重大或有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接受人大、政协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是设立刑事,民事、行政两个专业审委会和由纪检组长,离位领导、资深法官、监察室、信访科人员参加的案件质量全天候监督领导小组。 四是专业审委会对新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必要时进行开庭审查,变承办纸上汇报,会议审案,为开庭查清事实,辩明事非,并邀请检委会委员参加,给予法律监督。 五是严把文书签发关。裁判文书签发前,对裁判文书原件进行监督,审查事实认定是否准确,说理是否充分,判决内容、法条引用是否正确,并为分管院长签发提出意见。 六是新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加大法院以职权调取证据的力度,及时掌握第一手证据材料。 七是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听取当事人对判决的满意度和对案件承办人的办案、廉洁意见,并建立案件、承办人廉洁档案,记入年度考评。在回访中,发现有违纪现象者,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