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西峡县法院以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为契机,大力推进“一村一法官”活动。在院长亲自带领下,全体干警一百余名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蹲点调研、深入摸访、上门回访、座谈调研、巡回审判、送法上门、慰问帮扶等形式,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员”;做政策法律的“咨询员”;做调解工作的“指导员”;做法院和群众的“联络员”。做到了五个提升:提升了司法服务大局的效果,提升了法院的社会形象,提升了案件质量和效率,提升了干警的司法能力,提升了基层组织创先争优水平。 在这场活动中,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宋长青为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干警人人都参与,个个有任务,每人每月至少抽出三天时间,进村入户,与群众谈心,拉家常。通过拉家常,拉近与群众的感情,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改进司法作风,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增强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能动性。 为确保活动效果,严格规定走访有目标,考核有指标,一年内要对村(社区)所有家庭走访2遍以上,撰写工作日志,建立工作台账。要求集中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党员、贫困户、上访户,主动深入到社区、村组、企业、学校,公开审理或执行,开展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走到田间地头,听取群众对案件审理执行的意见建议,解决农民实际困难。如今年3月份的一天,城郊法庭的张相军庭长去下访,一位81岁的老妪拄着拐杖找到他,状告儿媳,她老泪纵横的向张法官说:“俺那儿媳没良心,俺儿子外出打工遇难后,矿上给赔偿死亡金46万元,可俺那儿媳领回来后一分都不给俺。你们给俺评评理,这钱有俺的份没有?”张相军同志听了老人的诉说后,马上找到老太太的儿媳来了解此事。可谁知老太太的儿媳说的也很有理:“俺丈夫在矿山死亡后,矿上赔偿的那笔钱是埋葬费和子女抚养费,人家给的这笔钱就不包括俺婆子那份,她一分也别想要。”婆媳之间各说各有理。但张相军同志不怕麻烦,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用法庭的车辆拉着婆媳两人一起来到300多里外的某矿山,核实赔偿款的真实情况。矿山负责人得知法官带领婆媳来这里的意图后,就直言告诉她们,赔偿的这笔钱不但包括死者妻子、儿女有份,而且也有老人的一份赡养费。经法官张相军同志和矿山领导一起为婆媳之间做工作,终于婆媳之间解开了心中的“心结”,达成和解协议,老人分到自己应得的6万元赡养费,婆媳之间和好如初,法官用真情融化了婆媳之间的“坚冰”。 自开展活动以来,该院已先后多次组织法官,主动到各乡镇、村委会等走访群众1400人次,共列席村两委会议30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867人次,巡回审理案件274起,集中培训民调组织人员和社会法官2次251人,排查处理纠纷 400余件,化解涉诉信访案件23 起,提出司法建议11件,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人大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