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在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新安县人民法院坚持裁判文书质量不放松,认真研究把握裁判文书制作规律,强化裁判文书质量意识,切实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裁判文书作为法官司法能力的集中体现,对于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新安县法院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样式,对本院裁判文书进行系统评查,对裁判文书存在文义表达不严谨、法律用语不准确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查找、梳理、评价,要求全院干警树立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促进裁判文书质量的提高。该院建立健全了自查与集中评查相结合的长效评价机制,要求各审判业务庭室每月对本部门裁判文书进行自查,院审管办每季度将裁判文书进行集中评查,对评查情况进行核实、反馈,明确裁判文书差错相关责任人承担的责任比例,增强了拟搞人、核稿人、签发人的责任心。新安县法院还建立了裁判文书上网审查机制、舆情跟踪机制及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实现生效裁判文书通过该县法院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全面提升了法官的司法能力,发挥了裁判文书作为人民法院司法公正形象的载体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