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量刑规范化工作,为让量刑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在刑事判决书的制作上说理更充分、透明,自《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下称:《量刑细则》)于2010年10月1日试行以来,该院为增强量刑公开,结合自身刑事审判实际,在每份刑事判决书后以附页的形式,将被告人的刑期计算方法,按照《量刑细则》的规定分步骤详细列明,最后确定宣告刑。 附页的具体内容为:1、写明确定的被告人罪名;2,对《量刑细则》中规定的15中常见罪名,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以外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4、根据犯罪事实以外的量刑情节,特别是结合《量刑细则》中常用的25种量刑情节的具体规定,确定量刑情节的调节比例,对基准刑进行调节。 刑事判决书后附刑期计算方法让被告人更加直观地理解法院量刑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不但有效的减少被告人对法院判决可能产生的误解,预防盲目地上诉,同时增强了法律文书裁判的透明度,让法院判决更有说服力和公信力。自推行刑事判决书后附刑期计算方法以来,中站区法院今年1至7月份的刑事案件上诉率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4%,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