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践行“人民司法为人民”和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途径。卫滨区人民法院针对交通领域纠纷频发的情况设立交通事故纠纷巡回法庭,法庭人员由牛记成、李天使、宋秀玲等擅长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法官组成。巡回法庭通过开展咨询、立案、审理等工作,坚持“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按照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给当事人提供了较大便利。 卫滨区人民法院通过设立巡回法庭审判交通肇事纠纷,不仅有效地化解了交通事故矛盾纠纷、降低了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司法成本,而且通过进一步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司法建议的形式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以及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提升了法院的社会公信力,彰显了人民法院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做好社会矛盾化解的“减震器”的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