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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女工怀孕后选择辞职,生育保险代理帮您忙!

时间:2012-07-20 20:38来源:观者 作者:贻笑大方 中国法律网

本报讯(记者廖靖文 通讯员史功汇)昨日,广州市总工会公布一份《企业女职工权益保护和劳动保护情况调查报告》,经过向近600名女职工展开问卷调查和实地考察,结果显示在非公企业中,企业和女职工自身对女性的特殊保护(经期、孕期、哺乳期、更年期等)重视不够,市总工会建议加强有关法律规章的制定,收养孤儿手续。增加经期和更年期保护办法,尤其是通过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更好保护女职工权益。

女工心理疾病发病率高

调查显示,公有制企业和非公企业对女性的权益保护和劳动保护存在一定差距。

另外,碰到生育、工时、加班等种种问题的时候,女外来工们不懂也不知道如何来保护自己,因此可能诱发比正常人群更多的心理问题,在抑郁、敌意、恐怖、强迫、精神病症的发生率明显高于男工。

六成女工怀孕选择辞职

调查显示,非公企业对女性的特殊保护重视不够,能够定期1~2年一次进行过妇检或身体检查的女职工仅占34.39%,很久以前体检过的占4.98%,从来没有体检过的占22.17%。

22%的女职工在经期从事过禁忌劳动,包括冷水、低温、搬运高空作业等工作。分别有1.81%、0.90%、0.90%的女职工因怀孕、产假、哺乳而被单位解除或终止过劳动合同。

当女职工怀孕时,60.63%的女职工选择辞工回家,3.17%的女职工选择停薪留职,继续上班的有23.98%的女职工是由工厂安排产假90天,7.24%的女职工产假工资照发,2.26%的女职工分娩费用报销。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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