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几当事人来咨询关于夫妻间财产约定的事,按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婚姻。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现在把这一约定的格式贴出来,供各位参考哟。
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 甲方: 男,身份证号: 乙方:,女,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登记结婚,现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婚内房产产权归属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协议,双方遵照执行。 位于本市区 号 的房产,现产权人登记在乙方名下,现房产所有贷款均已还清,即将办理产权证。双方一致同意此房产系乙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在获得产权证后亦属乙方 名下的个人财产,乙方有权依法独立行使对此房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08年 月 日 2008年 月 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