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十一条原审判决遗漏了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诉讼请求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发回重审。 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依法不应当予以赔偿的,应当判决驳回行政赔偿请求。 原审判决遗漏行政赔偿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法应当予以赔偿的,在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同时,可以就行政赔偿问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 尸检 。应当就行政赔偿部分发回重审。 当事人在第二审期间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学习办理结婚证手续。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行政案件的原告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十九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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