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华)昨日,财政部与国税总局下发《关于房屋、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契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天津分所马晖表示,http://www.5law.cn/info/a/minshang/yiliao/2011/1118/46953.html。通俗地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领取结婚证后,离婚或一方死亡之前。据了解,已购房屋的夫妻双方申请共有产权(房产证加名),需提交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手章和原房产证,你看法定产假多少天。到所在区房管局办理。如果房屋处于抵押贷款状态,则须先将贷款还清。在办理费用方面,河北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事故赔偿标准 。夫妻双方在办理加名过程中,不需要额外缴纳交易税费,所需费用包括登记费80元、工本费10元、图纸资料费20元和相关税费5元,共计115元。 两部委通知一出,引起市民、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这才顺民心,得民意!赞!”不过,看看离婚起诉书。也有市民提出质疑:“通知还是没有提到婚前加名该怎么收税,为什么不一次把这事儿说明白呢?”还有市民猜测:“政策字面意思是说婚后不用征税,是不是意味着婚前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需要征税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