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 公司 交通 损害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医疗 >

两个申请人同时商标局申请与同类商品服务注册相同近似的商标,商

时间:2011-11-18 01:36来源:李冰 作者:酱油蚂蚁 中国法律网

在审查中,我国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无法确定申请人提出申请的先后。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这说明我国在实行“申请在先”原则的前提下,以“同时申请、使用在先”作为—种补充。医疗。这样规定既有利于保护人的权益,也能更加充分的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29条。

上一篇:
下一篇: (文章声明:由于无法获得联系方式等原因,本网使用的文字及图片的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事实上医疗事故鉴定 。在此深表歉意,请作品相关权利人与中国法律网网取得联系。) 相关文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栏目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温馨提示:如果您有任何法律问题,请点此 法律咨询,万名律师为您的法律咨询问题立刻提供在线及时权威的解答。 | | | | | | | | 版权所有 2005-2010
客服 (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