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事项 一些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经常是双方的焦点。有的充满疑虑地计算存款、股票、车子、房子,担心对方使诈。学会 侵害身份权。那么,如何防止离婚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制造外债分割共同财产呢?日前,记者在塘沽法院选取了一些典型案件,并咨询了专业法律人士。 案例一 丈夫私下赠送 女方不能举证 一对夫妻结婚14年。妻子在塘沽一国有企业做职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基本上每月工资都用于生活和治病。她的丈夫是某公司经理,想知道注册资金查询。收入颇丰,背着老婆积攒下不少“私房钱”。 后来,女方因男方私下处置财产而提起离婚诉讼,女方向法院诉称,丈夫将几万元现金借给别人,也不跟她打招呼,还曾送给他妹妹一套三居室的住房。对此,丈夫坚决否认。由于女方不能举证,此事最终不了了之。 案例二 前夫有小金库 离婚后可追缴 韩女士与前夫离婚后,意外发现前夫有交通银行存折一个,创业项目。存款元;有农业银行存折两个,存款元。存款时间均在离婚前。 韩女士认为前夫办理离婚过程中隐瞒共同财产,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前述三个存折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