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是否一定有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我国法律制度历史源远流长,但从根本上漠视人权的思想根深蒂固,在新中国成立以前难以找到有关国家赔偿的规定,更别提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同时在我国建国初,由于借鉴原苏
我国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缺陷及完善, 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请。 那么,是否所有的婚外情行为都可以作为离婚之诉的精神损害赔偿之诉请的事实根据? 关于离婚为解决前述问题,需理清下述几个概念,即何谓“重婚”,何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及何谓“婚外情”,以及前两者与后者之 浅析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2 一、确立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必要性…………………………..2 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和构成要件………………10 (二)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10 五、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 论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间接损害赔偿制度属侵权赔偿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权利即有救济”、“有损害就有赔偿”,然而,当一个侵权行为造成但是,《精神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六个考量因素尚不能完全涵盖精神损害赔偿的内涵。精神损害赔偿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不 国家赔偿领域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所以,这里对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不作过多的阐述。 一、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确定标准的概念及我国的立法现状。 (一) 概念: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标准是指一个自然人的人身权利遭到不法侵害后,受到精神损害采取什么标准去计算应得到赔偿的具体数额 试论人身权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精神”的定义 (一)广义上的“精神”概念 (二)笔者关于精神的定义 二,精神生产与物资生产的关系 (一)精神生活来源于(二)违约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缺失 (三)侵权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模糊 1,“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标准不当 2,损害赔偿的起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标准, 1907年《瑞士民法典》明确规定了人格权,并且适用损害赔偿的保护方法,并在其债务法中做了具体的规定。嗣后,英美的许多判例中对精神损害赔偿的客体范 青浦律师在线 精神损害赔偿之不足与对策, (五)明确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刑法中可就如下方面做出规定:规定刑事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特征、使其在司法实践中易于 浅析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虽我国法学界有学者曾提及我国应建立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问题,但对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进行专门研究的论文尚不多见,在确立精神损害赔偿的呼声越来越高之际,笔者不揣浅陋,试就此问题撰文研究,希望能有一定实际意义。 一、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性质、 论侵权精神损害赔偿, 本文围绕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这一课题,就精神损害赔偿概念、人格权与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的关系、精神损害赔偿应具备这一原则正是财产损害赔偿必须反映等价交换的原则,且此种赔偿主要具有补偿性的决定的。如果将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扩大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