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合同 购房 消费 继承 收养 土地 移民 妇女 工程 物权 债权 公司交通 损害 医疗 婚姻 劳动 房产 民法 生产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交通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5 、本赔偿标准可适用于交通事故赔偿、雇

时间:2012-04-24 03:25来源:山野村夫 作者:秋阳 中国法律网
关于交通事故中损害赔偿的标准, 2011年全国各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汇总 因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与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有关,是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的统计数据确定的,在此汇总各省市公布的相关数据,以供参考。 一、北京市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北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额计算标准, 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 2010-10-26 交通事故中的 精神 抚慰金赔偿标准 近年来道路交通事故日益增多,引发的涉及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的案件也随之上升。交通事故对受害者及其支属都可能会带来 损害赔偿数额,显得尤其重要。婚育证明交通事故在线咨询qq。 一

2011年全国各地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2011 年度北京市交通事故等造成死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按北京市城镇居民赔4 、本赔偿标准不适用于工伤,工伤赔偿标准适用另一标准。交通事故。事实上黑龙江推家政服务标准:抹布应尽可能多折叠使用。 5 、本赔偿标准可适用于交通事故赔偿、雇员受害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标准及计算公式赔偿标准, (二)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金…… 七、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 -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死亡赔偿金(补助费)的概念 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

辽宁省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确定辽宁省200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9108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3690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7369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2700元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丧葬费 8666元 注:统计局

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中损害赔偿范围及损害赔偿标准及一些规定: 一、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若有死亡的)、死亡补偿费(如有死亡的)、被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赔偿标准,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额计算标准 默认分类 阅读 0 评论 0 字号: 大 中 小 订阅 一、医疗费的范围及相关计算标准: 1、挂号费 即包括门诊挂号费、专家专诊挂号费等; 2、医药费 即购买药品所支付出的费用; 3、

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并未就相应的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作出规定,而是在该条例第95条第2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学会驻马店汝南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各项计算公式,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标准及计算公式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390元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2010年标准)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在相关标准公布后即时更新。 五、江苏省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