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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火中丈夫舍妻儿逃生后与“二奶”逍遥

时间:2012-04-23 01:04来源:毛毛的家 作者:拉布斯基 中国法律网

烈火中丈夫舍妻儿逃生后与“二奶”逍遥

来源: 作者: 时间:2010/12/06 推荐婚姻律师: 妻子和母亲梁万干为何沦为家破人亡的流浪者?烈火照出无良的灵魂 广东英德市东华镇29岁的梁万干,2000年以前是幸福的妻子和母亲,之后却沦为家破人亡的流浪者。28日,在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座谈

   妻子和母亲梁万干为何沦为家破人亡的流浪者?烈火照出无良的灵魂

    广东英德市东华镇29岁的梁万干,2000年以前是幸福的妻子和母亲,之后却沦为家破人亡的流浪者。28日,在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座谈会上,这起妇女权益严重受侵害的典型案例,引起了与会人员的强烈关注。前天,我们专程赴英德市采访梁万干,面容清秀的她掀起衣服,全身的累累烧伤疤痕和右腿高位的截肢,是无声的血泪控诉。

    烈火中,丈夫舍妻儿逃生

    “我们曾有过甜蜜的爱情。”提起以前,梁万干形容自己现状说:“自己简直就是做着一场噩梦,还没有醒来。”

    1998年12月,21岁的梁万干与哥哥的中学同学阿良恋爱,这是当时年仅28岁的他第三次。他们婚后从摆地摊卖衣服开始,一点点积累起家财。后来,夫妇生下一对龙凤双胞胎,在当街的自家小楼开设了电器自选商场,阿良还做名牌电池的代理生意,成为当地小有名气的精明老板。“那时,我们一家就住在楼上,所经营的货都在20万元左右,铺子一个月的纯利润达5000余元;此外,阿良的生意也十分兴旺。我俩的感情是甜蜜的,即使我在做饭洗衣,他也会走来说些好听的话。”回想起以前的幸福时光,梁万干的声音显得遥远而飘忽。 

    两年后——2000年12月18日深夜,他家被人倒上汽油纵火。当天,阿干因为照顾铺子,到凌晨一时才睡,因此火刚烧上来时她还没醒过来。等她惊醒抱着儿子喊“救命”时,同床而睡的丈夫却不见了踪影。事后发现,家里的保险箱虽然并未被烧到,但其中13万元现金不翼而飞。  

    大火熄灭后,毫发无损的阿良回来,发现昏死过去的梁万干和女儿及被烧死的儿子。这时,梁万干母女要马上送医院抢救,阿良竟然抽身走开,还是他姐姐与阿干娘家人陪伴她们到医院。  

    她昏迷,丈夫声称“不要治”

    重度烧伤的梁万干,在医院昏睡了十几天。期间,阿良只在必须家属签字时才到医院,总是说没空去医院照看妻子。他在医院对众人说:“不要治了,救活也是个不成样的植物人”。“要医你们医,我是不会出钱的。”如此言行,引起阿干的哥哥、医生和民警的斥责。  

    那年大年三十前夕,他来到隔离病房妻子的床头,提出一个要求——“”。刚苏醒不久的阿干以为自己听错了,直到年初二他的亲戚再次提出时,阿干才猛然醒悟。  

    靠着娘家亲人的鼓励和照顾,梁万干多处植皮和右腿高位截肢捡回一条命。治疗花了约5万多元,她哥哥东借西凑,垫付了4万多元医药费,阿良只出了几千元。出院那天,阿良直接把她送回娘家。此后,阿良每次来看她,也反复逼着“签字离婚”。 

    知情者说,阿良已经不是第一次这么做了,其前妻病重时他也是采取了弃而不理的态度,最后任其含恨而逝。  

    她流浪,丈夫与二奶逍遥

    火灾后,丧失了劳动能力的梁万干,靠哥哥、姐姐的收留,才有张床睡有口饭吃,每次给丈夫打电话要点医疗费和生活费都遇挂机或冷言冷语。阿良以自己经济困难为借口,不肯清还阿干哥哥所付的医疗等费用,只每个月给她300元生活费。这对需要后期治疗的阿干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就算如此,阿良在半年后仅一次给了50元,一次20元,从此分文未给。  

    其实,火灾后不久阿良就与某诊所一个护士——小英好上了。两人随后还生了孩子,并跑到南海市开设商场。  

    到2003年9月,阿良向法庭申请离婚。他在诉状中说:“双方因债务产生重大分歧,矛盾日益加深,最终导致无话可说,感情完全破裂,根本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梁万干对丈夫的诉讼十分气愤,认为自己因伤残而遭抛弃,并且男方有外遇,在外生有小孩,于是决定告丈夫重婚,并要为女儿追讨抚养费。  

    “养得起情妇,养不起妻女。”人们对阿良的无良义愤填膺。英德市妇联先是就此事进行调解,但找不到阿良。市人大也对此案十分关注,镇计生部门也曾对阿良超生的情况作过调查。  

    惩无赖,公安介入调查

    据梁万干称,阿良也在忙着转移财产:除将起火房子转手卖给表哥外,其经营电池的生意、开在南海的商场、购买的一套房子和新买的汽车统统换上亲戚的名字。

    对这起案件,英德市人大、妇联、信访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和民政局等部门都采取了积极的行动,省妇联和清远市妇联也相当关注。从2003年9月开始,东华镇派出所对阿干告丈夫重婚一事进行了调查取证,但一直难有进展。因为,阿干说丈夫可能与小英同居,但她不能提供确切的门牌号码。民警到当地的房管部门查找,但没有发现有阿良的房产备案登记,寻找他们的线索就中断了。民警只得去找阿良的姐姐,希望她劝服其弟履行,同样被冷冷地打发了。  

    去年4月,阿良再次提出离婚诉讼(原诉讼被法院中止)。  

    不久,英德市公安局先后前往湖南、广州、佛山等地调查取证。由于阿良早有准备,警方几乎取不到重婚证据。但其对妻子、女儿长期不提供住处和生活费用,因此该局于去年5月19日以阿良涉嫌遗弃罪立案。25日,警方在镇法庭抓到了正等着离婚的阿良。  

    被捕时阿良一身光鲜,袋里有手机和几张银行卡。他却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咬定自己“完全没钱,仅仅是给人打工开车”,也不承认与同居。阿良被扣留了一段时间,而后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了。  

    不低头,苦命女誓讨公道

    公安干警对此案穷追不放,终于了解到阿良弟弟与小英联名所买房屋确是由阿良付钱。  

    拖着一条假腿的阿干,虽然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但这个仅小学文化程度的弱女子却有一股子倔劲,她一边查阅《刑法》、《婚姻法》的有关法律条款,一边到处收集有关阿良重婚的证据。她甚至跑到小英在湖南的家乡,终于取得其未婚已孕的证明。 

    不少好心人劝阿干,既然阿良如此无良,不如与之离婚,追讨一些赡养费就算了。阿干却坚决地说:“与钱比起来,我更需要的是公道,让禽兽不如的阿良受到法律的惩罚!”

    今年初,英德市公检法一致同意应当以涉嫌遗弃罪将阿良逮捕。经两次传讯后,阿良未见人影。有关办案人员相信,阿良一定逃不出法网。  

    □相关链接

    婚外同居和重婚罪认定难  

    昨日,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与各市妇联权益部召开新《婚姻法》实施座谈会,代表们反映:在处理重婚案和离婚财产分配问题的实际操作中,对无过错妇女一方的保护仍较为困难。 

    与会代表指出,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有配偶者与他人构成的,在实际操作中取证难、认定难。如南海某妇女,其丈夫长期不回家,在外租房养“二奶”,生下一子,该妇女取得小孩在幼儿园其父母登记为男方、“二奶”的证明,但她的诉讼请求还是被法院驳回。这种情况也致使公安机关追究重婚罪积极性不高。  

    省妇联律师黄淑美等认为,认定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认定标准上要有所放宽。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有比较稳定的共同生活,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节,就足以构成重婚罪;对于婚外同居者也不应以共同生活的时间作为限制。 

    夫妻在离婚之前或期间,男方伪造债务、隐藏、转移财产成为常见现象。但是,对于这种行为的惩罚性措施却十分轻微。妇女工作者认为,加大惩罚力度,增加当事人伪造共同债务、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的风险成本,促使当事人真实的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减少当事人讼累。  

    昨天有代表指出,根据最高法院在司法解释中规定,第三人负有审查处分行为是否经配偶双方同意的义务。在出卖方没有证据证明重大财产属个人财产时,第三人未了解产权人的婚姻状况,或明知其有配偶而未征得其配偶同意的,该侵权处分行为应属无效。 2005-04-30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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