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对如何认定张来与其妻子的婚姻效力,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法院可以直接认定其婚姻效力,并裁决是否支持张来的离婚诉讼请求;另一种意见认为,受理法院无权直接认定张来与“刘玲”的结婚登记行为的效力,也就无法受理其诉讼请求。 分析 本案属于假名登记结婚,导致直接后果是张来与假刘玲是同居关系。由于张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要求与其妻子假刘玲离婚,依据的事实却是张来与真刘玲办理的结婚证明,也就是说张来手拿与别人的结婚证到法院与假刘玲离婚。因此受理案件的法院无权就张来刘玲离婚的婚姻效力作出直接认定,由于张来提起的离婚诉讼不符合起诉实质要件,应当驳回张来的诉讼请求。张来应该到当初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民政部门,如实陈述他与假刘玲在结婚登记过程中如何弄虚作假,冒名结婚的事实,由当地民政部门查实,如果确系冒真刘玲之名结婚,即可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等撤销张来与刘玲的结婚登记。 责任编辑:曹灵枝(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