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突破难题 一直以来,只有直辖市才设置多个中院 然而,一直以来,只有直辖市才设置多个中院,目前能不能突破呢? 广州市中院研究室主任王雪生分析,广州作为国家改革开放的前沿,物流发达,外来人口众多,审判案件数量庞大,新型疑难案件、大案、要案层出不穷,案多人少的问题一直很突出,政协委员的提案从合理配置司法资源的角度出发,力图解决案多人少问题以使司法服务适应客观需求,具有现实意义。 但是提案“兑现”需要市委、市人大通过,并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王雪生分析,从目前来看,体制难以突破,如果广州率先设立二中院,成都、武汉、沈阳等大城市是不是也应该设立呢?中级人民法院每年都要向同级人大汇报工作,如果有两个中院,该怎么办?增设二中院,除了省高院要有意见,广州市党委要同意,政府很多部门都需要协调,甚至需要中央机关首肯才能完成。 王雪生表示,广州作为副省级城市,设立第二中院没有先例可循。重庆是直辖市,目前有五个中级法院。究其原因,是因为之前有些地级市划到了重庆,因此原来的中院建制得以保留,成为平行的中院。重庆地域宽广,中院以区域划分,也具有科学性,不然很多案件都集中到一个地点审理,老百姓也不方便。 对此,刘涛认为,广州增设二中院,确实有难度,但都是属于技术层面的问题。“我个人认为,两个中院联合向人大做报告,或分别做报告,都没有问题。” 《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在省、市、自治区内可以按地区设立中级人民法院,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限制一个行政区划下设置两个平级法院。目前,北京、上海、天津都有两个中院,而且三地还准备设立第三中院,重庆有五个中院。 “其实难题都在操作层面上,有些技术问题可以破解。”刘涛认为,增设第二中院并无立法障碍。从法理上讲,法无禁止即为允许,因此可视为没有法律障碍。目前,已经到了应该突破原有框架的时候。“广州中院的总人数已经多达约570人,机构庞大,即使增加几十个编制,也非常有限”。 人大发函法院 建议由广州中院先行论证,向市委报告 如果真的设立二中院,又应该如何申请呢? 广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厅在回复提案中表示,参照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外地增设法院机构的做法,行政机构设立变更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报本级人大备案。 广州市法院增设的一般程序应该是由法院调研后提出增设方案,报本级党委、编办审核,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以及上级编委批准,报本级人大批准并备案。如上海市现正筹备成立第三中院和第三检察院,其程序是: 上海市高院、检察院形成共识,征得市委政法委同意,分别向上海市委报告,市委初步同意后,由市委向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意见,人大常委会从法律角度,主要是法院组织法和检察院组织法看有无法律障碍,提出意见。市委同意后,两院分别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报告。两高又分别到上海市进行调研、听取意见,然后分别向中央编办报告,待中央编办同意后,两高再批复上海市。 从目前来看,设立了多个中院的京、津、沪、渝都是省级的直辖市,而设立了多个基层法院的东莞原为县,1988年由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市,没有县(区)一级行政单位,而是由地级市直管镇,形成了市镇两级行政架构,是我国较为特殊的“直筒子”式行政架构,所以广州若设立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没有先例可循。 针对社会公众日益讨论的这一话题,目前,广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厅已经发函至广州市中院,建议参考相关规定以及外地做法,结合广州的实际情况,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增设广州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事宜先行开展调研论证,并向市委报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