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11时,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何胜凯故意杀害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钟世鑫一案进行二审宣判:驳回被告人何胜凯的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2009年10月14日下午,何胜凯闯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一楼大厅,持刀对该院的法警、保安员、保洁员等4人进行连续刺杀,造成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支队长钟世鑫死亡,另外两人重伤、1人轻微伤。 因为和2008年7月1日发生的上海杨佳袭警案时隔仅一年多,两名案犯的作案手段又同样凶残,都造成公安、司法机关人员伤亡,在网上,网友们也将这起案件称为“贵州杨佳”案。 二审宣判现场何胜凯两次大叫 2月16日10时40分,中国青年报记者来到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十几名带红袖标的工作人员在法院门口执勤。20分钟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这里对何胜凯故意杀人案进行二审宣判。 10时45分许,带着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盖章的“旁听证”,何胜凯的两个姐姐进入法院大门。在法庭门口的安检处,几名警察对进入法庭旁听的人逐一登记、核对身份证号码。法庭里架着一台摄像机。 何胜凯的二审代理律师刘晓原注意到,法庭现场大约有60个座位,大约有30人旁听,剩下的座位空着。 被带上法庭后,刘晓原发现何胜凯向旁听席扫了一眼,然后站进被告席,双手一直扶着面前的栏杆,“他一直在东张西望,不知道在看什么,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一点也不像要面临决定生死的审判。” 刘晓原说,在审判长宣读《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以下简称“《裁定书》”)的过程中,何胜凯突然大声叫着:“这是一起政治案件。”法警立即予以制止。 裁判书宣读完毕后,法警把何胜凯带离法庭。 “这时何胜凯又变得狂躁起来,大叫着说了五六句话,用的是方言。”刘晓原说。 整个宣判过程持续了约20分钟。拿着判决书,刘晓原走出法院的大门,不停地按手机,11时23分,“何胜凯案,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内容出现在他的微博上。 宣判结束后,何胜凯的姐姐在现场情绪激动,一直流着眼泪,直到心情稍微平复才离开法庭。“我不知道还能不能见到他,他是个罪犯,但对我来说,他是个弟弟。”二姐何胜先说。 “刑事责任能力”成为案件焦点 2010年6月7日,何胜凯案异地审理,由贵州省铜仁地区检察分院向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0年7月9日,何胜凯案在铜仁地区公开开庭审理,公诉机关、何胜凯及其家人、辩护律师、受害人亲属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与诉讼。公诉机关指控何胜凯犯故意杀人罪且在2005年有过犯罪被判刑二年六个月的记录,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2010年7月21日,铜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何胜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这一结果,何胜凯提出上诉。 刘晓原说,种种迹象表明,何胜凯的精神可能存在问题,上诉是为了争取给何胜凯一个做“精神病司法鉴定”的机会,判定他是不是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何胜先告诉记者,弟弟何胜凯在2008年因邻里关系发生纠纷,持刀将邻居砍成轻伤,被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弟弟出狱后,就开始为自己的案子上访,“原因是觉得两年半的刑期太重了,还怀疑有人伪造了判决书。” 为了帮助弟弟早日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何胜先经常劝说何胜凯打消上访的念头,还帮助他考取了驾照,在小镇上开了一个文具店。 经营小生意的空余时间,何胜凯依然坚持上访。何胜先说,每次弟弟上访回来都会发牢骚,并逐渐怀疑“有人要下毒陷害我”、“我卷入了权力争斗”、“法官警察拆散了我和女朋友”。 何胜先说,何胜凯一度不敢吃家里或饭馆的饭菜,不喝家里的水,只吃商店里包装的东西,坚称有人要陷害他,有人对他下毒。 检方认为,何胜凯在公安机关审讯时,供述自然流畅,在庭审中精神状态正常,回答问题准确切题,且无家族病史,法院不应支持对何胜凯做司法精神疾病鉴定的意见。(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