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为提升案件质量,自7月份以来,解放区法院对每起案件实行“四步联审”制度,力争把每起案件办成精品案、铁案,确保案件“零差错”。截止10月12日,该院共对326起已结案件实行“四审查”机制,服判息诉率、群众满意率均大幅提升,上诉率、改判率也较第二季度季度也下降了9%个百分点。 庭长全面审查。对每起已审结、调解案件,主审法官将拟好案件法律文书、案卷呈报给本业务庭庭长,由庭长,对案件从立案审查、法律文书填写、财产保全措施、庭审笔录、法律文书适用条款、裁判文书制作质量等环节进行全面严格审查,在确保无误后再呈报给主管院长进行签发审查。 主管院长签发审查。主管法官在送签法律文书时,要求一并报送案件卷宗,由主管副院长对裁判文书的实体内容从严把关,再次全面审查后予以签发。主管院长如果与合议庭意见不一致的,主管院长则签署自己的具体意见,并要求合议庭复议,复议仍不一致的,则交由审委会进行研究、审查。 审委会集体审查。对于该院大案、要案、新型、疑难案件,由院审委员会成员直接坐在审判席上听审办案、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亲自勘查案件现场,集体研究案件的法律适用条款,共同合议案件的裁判结果,确保把难案、要案、新型案也办成精品案、铁案。 审管办专业审查。该院挑选5名业务熟练、认真负责的资深法官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对所上交的所有已结案件从审理期限、案卷装订、庭审笔录、实体程序、法律适用条款、裁判文书制作等各个环节按评查细则相关规定的标准逐一评查,并为每案打出质量分,记入干警业绩档案,作为年终岗位考评、后备干部选拔的依据。同时对评查出的突出问题,审管办每月初经汇总归纳后写出情况分析及解决对策,向全院进行信息通报,以提醒、督促办案人员提升办案质量,力求案件“零差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