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10月12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会议(视频)。会议认真传达和贯彻全国、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当前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任务。商丘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海萍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民事审判人员等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商丘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建华主持。 会上,商丘中院院长宋海萍对2008年以来全市民事审判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进行了认真回顾和总结。 宋海萍指出:2008年以来,全市法院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认真履行民事审判职责,大力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商丘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不断强化审判职能,及时化解了一大批社会矛盾。解决了一批社会转型时期产生的利益纷争,以及因城建拆迁、土地征用、企业破产改制、涉农案件等引发的群体性纠纷案件,消除了影响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的不利因素。通过审理大量的民事案件,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有力地保护了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商丘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切实方便了群众诉讼。针对当事人的诉讼能力不强等实际情况,结合商丘农业大市的实际,全市两级法院采取了巡回审判、诉讼调解、案件繁简分流、社会法庭、司法救助等一系列便民、利民举措,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和热烈欢迎。三是始终把握工作重心,加强了基层基础建设。全市法院认真贯彻上级法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定,积极争取市委和地方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市委和各县市区委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基层建设的文件,在人、财、物方面向基层倾斜,全面加强基层,全力打好基础,较好地解决了人民法庭基本建设等一些实际问题。四是大力加强能力建设,民事审判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全市法院围绕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目标,大力加强了司法能力建设。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大学习、大讨论、大反思、大整改”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民事审判队伍的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违法违纪现象逐年减少。尤其注重对民事法官的在职培训,提高其驾驭庭审、适用法律、诉讼调解和文书制作等方面的司法能力。广大民事审判法官恪尽职守,秉公办案,廉洁司法,涌现出了以郑勋、孟素贞、戴蕙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法官。五是积极开展调研工作,提高了民事司法水平。全市法院对民事审判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情况和问题进行调查和研究,统一意见,为全市民事审判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同时,中院适时召开座谈会,对全市民事审判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指出在二审案件中发现原审法院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审判管理、裁判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了民事法官的司法水平。 宋海萍强调,四年来,民事审判工作之所以能取得较好成绩,主要是坚持做到了“四个必须”:一是必须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始终确保社会主义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必须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指导方针,始终维护好、关心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必须做好调判结合,始终追求案结事了。四是必须继续抓好基层,始终打好基础。 在谈到今后一个时期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时,宋海萍指出: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市委围绕“十二五”规划纲要制定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全市法院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对法院的各项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随着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以民事案件的方式进入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在建设和谐平安商丘、实施跨越发展战略中的作用更为显现,地位更为重要。做好民事审判工作,必须首先认清当前我市民事工作面临的形势,准确地把握其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最高法院王胜俊院长、奚晓明副院长和省法院谢德安副院长的讲话要求,围绕提高结案率、调解率,降低上诉率、发回重审率“两个上升、两个下降”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平安商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司法公正,狠抓案件质量和效率。案件质量和效率是法院和法官的生命线,是衡量法院工作成效最基本、最重要的标准。案件质量如何,直接关系法院和法官的声誉、关系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的落实。因此,一流的审判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法院立足的根本。因此,不论是民事审判和刑事、行政各项审判工作,质量始和效率终是第一位的。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较高的站位,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把案件质量抓紧抓好。一要牢固树立审判质效意识。二要继续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三要进一步完善审判质效考评机制。四要重点抓好“创先争优”活动。 二是坚持司法便民,方便群众诉讼。一要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凡是顺民心、顺民意的事,要毫不犹豫地去做;凡是失民心、悖民意的事,要坚决彻底地去改。要坚决反对工作中存在的特权思想,彻底解决极少数案件程序不规范、裁判不公正的问题。二要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对人民群众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的矛盾纠纷,要积极主动地受理,能解决的都要尽快圆满解决;在法律范围内难以解决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三要落实好司法为民举措。要进一步联系实际,对弱势群体给予更多的司法关注,确保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三是坚持能动司法,继续抓好巡回审判工作。巡回审判是商丘法院的品牌,是经过实践检验能够有效化解基层矛盾、减少涉诉信访、赢得党委政府认可和人民群众满意的一项卓有成效的重要工作。全市两级法院要坚持不懈抓好此项工作。一要继续提高思想认识。二要继续完善工作机制。三要继续加大巡回力度。四要继续提高巡回审判工作能力。 四是坚持和谐司法,创建和谐的诉讼秩序。实现司法的和谐运行,是构建和谐社会对司法工作提出的全新要求。民事诉讼应当是和谐的、有利于纠纷及时了结的诉讼,不应当是对抗的、没完没了的诉讼。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的战略目标下,民事诉讼朝着和谐的诉讼模式迈进,大力倡导和谐司法,是新时期民事审判的重要特征。坚持司法和谐,一要全面加强诉讼调解工作。二要积极创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与法院之间的和谐关系。三要注重创建和谐的诉讼秩序。四要加强工作协调。 五是坚持打好基础,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和社会法庭两项工作。关于社会法庭工作 ,当前最主要的任务就是要认真贯彻9月1日召开的全省社会法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张立勇院长的讲话要求,积极协调党委政府,做好工作汇报,争取支持,尽快把社会法庭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考评范围,使社会法庭工作在综合治理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要本着“党的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原则,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社会法庭工作了解、重视与支持,建立把社会法庭纳入综和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为社会法庭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六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民事审判法官队伍建设。一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力度。二要全面培训与重点培养相结合。三要紧抓廉政建设不放松。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