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虞城县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司法理念,将坚持能动司法列为今年工作要点之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增强能动司法的自觉性和针对性,提升能动司法工作水平,更新司法观念,规范司法行为,保障民生权益,积极为服务大局献计献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以审判宗旨教育为手段,增强干警对能动司法重要意义的认识。该院以学习贯彻科学的发展观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干警的审判宗旨教育,促成干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为民意识,注重帮助法官克服法院只能被动司法的“纯法理主义”的错误认识,提高干警对能动司法在追求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重要意义的认识,让法官养成时刻维系大综治、时刻关注社会和谐稳定的审判观念。 二是以完善目标考核为推手,提高干警能动司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该院就将“社会评价”纳入庭室考核的内容,促使干警更多地关注社会、更多地关注民生,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围绕纠纷解决、社会管理工作创新上,在筑牢法院工作的社会基础的同时,不以结案数的多少为得失,自觉、主动提前介入纷争,确保纠纷案结事了的实现。 三是加强与社会的联动,确保能动司法的实效性。该院深刻认识到,要切实履行好法院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仅靠自身的努力、仅靠审理好诉讼案件是不够的,需要加强与党委及基层组织的联系与沟通。为此,该院依托司法协理网络,利用业已建成的巡回审判室和巡回审判点,通过干警大走访等到形式,与基层组织一道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诉前调解等工作力度,力保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诉前。 四是强化物资保障,确保能动司法的可行性。注重一线办案部门尤其是基层法庭的用车等物资保障,确保基层法庭每月都能在辖区内的每个巡回审判室和巡回审判点办公至少一次以上,以便及时、主动地进行矛盾纠纷的排查,掌握纠纷的成因和规律,提高预警能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