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新安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诉讼调解机制,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调解工作,及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形成权责明确、工作有序的指导工作体系,定期和不定期与社会矛盾调解中心联系,交流和探讨解决矛盾纠纷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保障“诉调对接”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优化“诉调对接”操作平台。拓宽“对接”领域,建立“无缝隙化”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做好与行政调解的对接,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联系,利用辖区社会矛盾调解组织,尽量在诉前化解纠纷;加强与公安机关、妇联、总工会、消协、残联等机关、群众团体组织对接,对涉及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和消费者权益、残疾人权益纠纷,采取委托调解和邀请参与调解的方式,共同化解纷争。 提高“诉调对接”工作成效。针对案件的不同特点和案件所处的不同阶段,分别采用不同的对接方式。例如对婚姻家庭、邻里矛盾、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等纠纷,通过先行调解有助于解决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暂缓立案,并立即与当事人所在地的人民调解组织取得联系,引导当事人寻求和接受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对疑难、复杂或矛盾较大的纠纷,法院主动介入或应邀及时介入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配合,提高调解组织的调解成功率。 新安县人民法院通过积极推动开展“诉调对接”工作,有效地挖掘和整合了调解资源,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法院的审判压力,同时有效地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提高了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促进了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