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为推进诉讼秩序的有效开展,引导当事人理性、规范诉讼,提高司法实效、助推司法公正,安阳市殷都区法院四项措施将法律释明贯穿诉讼始终,有效提升服判息诉率。 一是立案阶段的释明。在立案大厅设立咨询窗口,安排资深法官回答法律咨询和对当事人进行立案指导。同时,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诉讼请求不明确、诉讼请求不充分和诉讼请求不合理的,由法官按照法律规定,引导原告进行更换、补正、放弃和追加。 二是庭前准备阶段的释明。案件开庭审理前,由承办法官向当事人宣讲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并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各项诉讼权利义务和诉讼注意事项,使当事人行程明确的诉讼意识,帮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同时法官在当事人意识充分自治的原则下,进行调解或促成当事人和解,进而确保庭审有效进行。 三是庭审阶段的释明。庭审过程中,法官就证据的充分性、实事认定的明确性、适用法律的合理性以及诉讼行为的恰当性等重点问题对当事人进行讲解,引导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辩论和陈述,使当事人明确庭审程序的全过程,提高服判息诉率。此外,在确保中立的基础上,庭审过程中对诉讼相对弱势一方进行诉讼引导和帮助,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四是判后答疑的释明。判决后,针对当事人反映有异议或者存在疑惑的问题,由承办法官进行讲解,做好判后答疑和说服教育工作,使当事人对判决所认定的事实、依据的法律有明确清晰的把握,消除当事人心中的疑惑和对抗情绪,进而从源头上减少、预防涉诉信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