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确山县法院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形势,为有效贯彻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审判原则及“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大力推行少年法庭日常工作制度、庭前社会调查制度、回访帮教制度,使少年法庭工作步入良性、常态化轨道。 首先,完善日常工作制度。该院党组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少年法庭日常工作制度》、《少年法庭社会调查制度》、《少年法庭回访帮教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分案审理制度》等十多项规章制度,将少年法庭工作纳入规范化管理,夯实了少年法庭常态化工作基础;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和考评,将少年法庭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范围进行专项考评,为少年法庭工作常态化提供了保障。 其次,完善庭前社会调查制度。对于可能被判处监禁刑的被告人,该院动员学校、家庭、社区等各方力量,对其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犯罪原因、是否具备帮教监管条件等进行充分的社会调查,形成调查报告,为法庭量刑和庭审教育提供参考;在审理过程中,通过法庭调查核实庭前社会调查情况,发现未成年被告人的闪光点、感动点、脆弱点,让被告人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违法性的同时,帮助其树立改造的信心和勇气。 第三,完善回访帮教制度。 该院坚持通过审判教育感化、能动司法预防,动员各方力量,积极探索回访帮教新模式,以巩固教育感化工作成果。如到少管所进行回访帮教,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节约了经费,集中回访的效果也好;与职业学校、中介机构及热心人士交流沟通,成立“青少年法制教育技能培训基地”、“青少年法制教育就业实习基地”,组织缓刑青少年犯、刑满释放少年进行帮教、培训,坚定他们回归社会的信心;通过向其监护人发放《监管令》、向社区发放《社会服务意见反馈表》等形式,对未成年人罪犯实行有效帮教;建立未成年犯帮教档案,对其进行全面了解、全程跟踪、全方位帮教,为科学帮教,有效促进未成年犯改造打下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