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永城市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信访稳定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做到“五个到位”,成效明显。 一、认识到位。永城法院把涉诉信访稳定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不断强化全院干警信访维稳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化“信访无小事”观念,在全院形成了认真对待信访工作、切实做好信访工作的良好环境。 二、长效机制规范到位。建立健全信访稳定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涉诉信访稳定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院长接待制、定期排查制、跟踪回访制。 三、责任落实到位。层层签订涉诉信访稳定工作目标责任书,院主要领导是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归口负责。对本院涉诉信访案件严格排查,建立台帐。按“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原则,对每个案件都实行了定责任领导、定责任人、定时间、定措施、定效果、包息访息诉的“五定一包”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 四、督查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信访稳定工作督查制度,成立督查小组,院长任组长,院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督查小组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对涉诉信访案件的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调查核实,对没有及时落实、完成目标责任的,提出整改要求,并在全院通报。 五、责任追究到位。对因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处置不力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影响的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依照《信访稳定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毫不留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