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今年以来,泌阳县人民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中,努力创新执行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在用足用好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的同时,强调加强思想疏导,提倡和推行以非强制执行的方式结案。2011年1-6月份,该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3件,结案33件,结案率达76.74%,结案率比去年同期高出18.04个百分点。 一是讲究执行艺术,充分运用“五心工作法”、 “换位思考”等方法协调各方,尽量用和解方式结案;坚持做到重大案件、群体性案件执行前与基层组织取得联系,加强勾通、交流,掌握情况,促使案件及时有效执结。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作。进一步规范案件流程管理,加强与立案、审判等业务庭的配合,形成强大的执行合力;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银行、工商、国土、房产、车管等协助执行单位的联系,形成执行联动威慑机制。 三是充分利用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加大对不实申报财产状况甚至转移、隐藏财产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的惩处力度,把对被执行人发出申报财产令,对申请执行人发出提供财产线索通知书以及法院调查核实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综合运用。 四是完善执行公开制度,全面推行“阳光执行”。公开启动执行程序和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规范执行评估、拍卖、变卖等环节,把执行全过程始终置于双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