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为全面公开实行“阳光执行”,有效化解执行难问题。7月14日下午,河南省确山县人民法院邀请10名县人大代表,与法院执行人员一道下乡进村,“零距离”地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此举既增加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也有力地促进了重大疑难执行案件的顺利执结。 确山县法院副院长黄依群表示,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执行”活动是确山县法院依法履行《监督法》的重要表现,一方面让人大代表多层次、多方位了解和监督法院执行工作,正确行使司法监督权;另一方面充分体现了确山县法院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自觉性,也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法院与人大代表的民意沟通,为破解“执行难”赢得更广泛的社会舆论和民意支持。;第三可以造就强大的执行工作态势,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没想到,执行第一个案件就发生了债务人‘躲猫猫’事件。”县人大代表胡民颇有感慨。留庄镇居民刘某因超生二胎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侮辱计生干部,确山县人口与计生委依法申请确山县法院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经确山县法院审查后予以立案执行,但刘某不愿履行法律义务,溜之大吉,7月14日,执行人员去找他却扑了空。 “人难找”是执行难的关卡之一。确山县法院执行人员介绍,还有“钱难寻”问题。比如有一件交通肇事赔偿案件,被执行人李某应赔偿受害人30200元,案发后,李某当即只支付了200元,立案执行后,法院依法查询了5家银行都没有发现李某的银行账户,这就给执行带来困境。今天,法院执行人员再次找到李某,李某始终不松口,咬定自己没有钱,执行干警与人大代表轮番给李某做工作,并邀请了李某所在村的支部书记刘某一同给李某将道理,明法律,经过一上午的执行调解,在执行干警、人大代表、支部书记的多方疏导下,李某当即给付1万元,并同意在今年底将其余执行款执行到位。 当天,人大代表共参与监督执行案件3件,其中现场执结1起,部分执结并达成协议1起,另有1起债务人没有找到。 在体验执行工作后,代表们纷纷表示,确山县法院的执行工作组织有力、行动迅速、措施得当、程序规范,展现了执行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和规范性。同时认为这次视察活动是一堂生动的法律教育课,收获很大,感触很深,对新时期法院执行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同时还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