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中原区法院在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中采取多项举措,真正为广大农民工撑起“司法保护伞”,全力确保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在实践中真正取得实效。 一是实行立案方式便捷化。对涉及农民工起诉的案件实行首办负责制,简便立案手续,优先立案。对因工伤行动不便的农民工实行预约立案、电话立案或上门立案。同时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农民工提供司法救助,依法免交、减交诉讼费和执行申请费用。 二是实行审理程序简便化。在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需要采用普通程序的,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快安排开庭,使当事人尽快获得公正裁决。同时加大案件审理中的调解力度,促使债务人及时履行义务。 三是实行执行案件灵活化。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采取灵活的执行方式。对进入执行程序的农民工案件必须在执行立案的当日或次日即开始执行,案款执行到位后立即发还农民工。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或者有意、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用好用足各种强制措施,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及时曝光,确保拖欠民工工资案件及时实现快执快结。 四是实行维权渠道多元化。积极与工会、劳动保障部门加强联系,共同深入农村、工地开展农民工学法、用法讲座,提高其维权意识。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加大案件处理力度,真正使维权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同时,适时将部分农民工案件处理情况进行网络展示,按照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监督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处理,确保农民工案件处理的公开化、高效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