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荥阳法院充分发挥司法的能动作用,将审判职能延伸到立案领域,建立起了立案信访评估机制,有力地减少了信访案件的发生,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通过诉讼活动化解矛盾是纠纷解决的最后途径,但并非唯一途径,建立立案信访评估机制,将部分矛盾尖锐的纠纷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则是解决纠纷的最理想方式。对那些不符合立案条件但又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案件,协调各方力量(包括当事人所在乡、镇、办事处及涉案局委),尽量疏导到其他部门处理,从司法为民的角度做到切实为老百姓解决问题;对不符合立案条件、其它途径又无法解决、当事人坚持立案处理的,从情、法、理三个角度做好解释工作,使当事人对诉诸法律这个途径有正确的心理预期,减少不稳定因素。今年来,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189件,立案法官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及时与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将案件及当事人疏导到相关部门,切实解决了当事人反映的问题。 在判决送达后,对当事人有疑问的,制定法官判后答疑制度,设置独立的判后答疑室,室内按审判业务部门进行隔断分区,对生效裁判文书有疑惑来访的当事人,由信访科接访人员及时通知原承办法官或相关审判庭对其进行答疑释惑,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对经过判后答疑,认为裁判确有错误的,依法及时移送相关庭室启动再审审查程序,减少缠诉上访现象的产生。 信访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和桥梁,也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最初切入点。信访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着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和声誉。为此,我们专门设立了信访接待大厅。大厅内的背景墙以易使人平静的蓝色作为主色调,上书“信任理解 沟通和谐”,厅内分设三个隔断,可供三个工作人员分别接待来访当事人,既相对安静,又提高了工作效率;厅内设有当事人休息座椅、书写台,增添了饮水机,使当事人有一个安静温馨的倾诉场所。 今年我庭根据立案工作情况,将民事、行政、执行、刑事、审监立案工作分为三个大组,具体负责各类型案件的受理工作;组成立案合议庭,各组在立案工作中受理的疑难、复杂案件由立案合议庭进行合议。对新类型和疑难复杂案件合议意见不一致的,及时向主管院长汇报提请审委会研究决定。在立案工作中,我庭干警牢固树立了大局意识,严格审查立案条件,高质、高效地做好了这项工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