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在2011年第一季度全市平安建设工作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测评中,汝阳法院排全市第四位,该院在平安建设中主动融入能动司法的“组合拳”赢得了群众的充分认可,具体做法是: 一、构建立体化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完善立案预登记制度,诉前解决初发诉讼纠纷。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民事、行政、刑事自诉案件,当事人到法院起诉时,经当事人同意,做预登记后,采用多种方式处理,在多方协调无果的情况下,才依照正常诉讼程序审理。这项制度实施以来,效果十分明显。今年第一季度,经过立案预登记、诉前调解后,122起纠纷得到诉前解决。二是建立非诉讼调解协议效力司法确认机制,为社会法庭、人民调解等社会调解组织开展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对于人民调解、社会法庭等非诉讼调解组织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且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及时组织审查并依法确认,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不收取任何费用。为了保障司法确认工作规范、有序,出台了专门实施意见,制定了统一的司法确认书格式,并在各社会法庭、乡镇村委进行宣传,截止目前,已经办理司法确认案件152件。一方面有力地支持了基层民调组织、社会法庭的工作;另一方面,为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各方设定了法律保障,确保纠纷彻底化解。三是探索完善执行工作新机制,举社会之力解决“执行难”。不断完善和创新协助执行力网络,从解决个案到解决类案,网络范围从部分单位扩展到全县各相关部门,从乡、镇扩展到村、组,形成从法院一家“独唱”到社会“大合唱”的执行工作局面。今年3月,县综治委对14名协助执行联络员进行隆重表彰,社会反响强烈,广大协助执行联络员热情空前高涨。 二、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诉中解决矛盾。 该院将调解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和所有环节。今年1至4月份,全院民事调解率达81%,四个基层法庭中,两个法庭为90%,两个法庭达到了100%。一是转变观念,实现调解功能定位科学化。全院干警牢固树立“调解优先”观念,积极引导并为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提供条件、机会和充分的司法保障。二是整合资源,实现调解主体的多元化。完善全院基层工作网络,借助社会各界力量协助调解,提高调解成功率。三是多措并举,追求调解效果的最大化。抓好全员、全程、巡回、假日调解,做好调解回访工作,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 三、推行“法官村长”驻村工作制度,能动司法解决民间纠纷。 在总结过去干警进村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与县综治委联合开展“法官村长”驻村工作,将全院干警分派至全县14个乡镇、216个行政村担任法官村长,重点开展巡回审理案件、矛盾排查化解、了解社情民意、指导民调组织、宣传法制道德等工作。全体干警不分分内分外,不管大事小事,主动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及时发现并调处纠纷,通过提前过滤,缓解堆积到党委、政府的各种压力。该项工作开展以来,全院干警已经排查化解各类纠纷130余件,开展巡回办案65案次,开办法制讲座8场,协助地方组织化解、控制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纠纷5起,受到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和乡镇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人民法院报》、《河南法制报》等多家媒体报道,省委、市委工作信息予以介绍。 四、坚持全员参与处理涉诉信访案件,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院长接访。每天由院长或班子成员接待来访群众,增强信访当事人的信任度,有效地减少重访和初发信访的发生。二是全员处访。规定接访、处访是所有部门的本职工作,对排查出来的信访积案实行“五定两包”,一案一策,逐一稳控、化解、回访,解决实际问题。在落实包案责任时,把信访人的稳控责任确定给包村法官,确保及时了解信息,掌握动态。三是前移关口。在重点时段,落实“日碰头、周研判”工作制度,对信访“骨头案”采取化解、稳控相结合的方法,确保信访人24小时不脱离视野。由于上述措施,2010年信访积案清结率达到95%,对于今年省委政法委组织的执法检查中交办的4起案件,也逐案进行研究,制定化解预案,明确包案责任,确保按期结案。 五、延伸三项司法职能,全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延伸司法预警职能,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调研,分析原因、特点及解决办法,形成司法建议,向有关部门提出,提醒其加强防范。今年第一季度,已发出司法建议11件,均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二是延伸司法引导职能,通过巡回开庭审理、巡回宣传法制、巡回沟通民意“三巡回”活动,培养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理性解决纠纷。截止4月份,共开展巡回办案170案次,开办法制讲座8场。三是延伸司法教育职能,通过判前调查、判后回访等有效方法,强化对青少年罪犯、缓刑犯等特殊人群的感化教育,促其早日回归和融入社会。 六、加强和规范审判管理工作,有力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根据最高法院要求及省法院“审判管理年”工作部署,我院探索建立了一整套有本院特色的审判管理模式。一是着力构建大定位、高起点的“大审判管理模式”。在工作模式定位上突破传统理念,不局限于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队伍管理的机械分类,把所有与审判有关的事务全部纳入审判管理的范畴,统一衡量,统一筹划、统一管理。二是建立规范完善的审判管理制度体系。通过制定诉讼、执行、信访三大流程管理体系;实行流程化管理模式;实行与工作绩效直接挂钩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均衡结案管理机制;实行全院工作周行政历制度;建立完善的案件评查制度,构成了一整套审判管理工作制度体系。三是以规范化管理促进工作协调发展。坚持三项案件评查,今年,对所有报结的案件进行了常规评查,先后开展了超审限案件评查等4次专项评查,对8起案件进行了重点评查,共评查各类案件1745件,发现并补正瑕疵28处,对1起案件启动了再审程序;实行全面的督查通报制度,对于涉及全院的审务、作风、纪律等事项进行即时通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截至4月底,已发出各类通报23期;实行审判管理月点评制度,随时指出问题、及时整改。每月对当月各类案件收结案情况进行原汁原味的点评,对案件处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系统分析,对阶段性审判运行态势进行展望。我院的审判管理工作由于定位准、起点高、效果好,得到了省、市法院审管办的充分肯定,南阳方城等地的兄弟基层法院到汝阳学习借鉴我院经验做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