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为强化作风建设,树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郸城县人民法院在进入整改阶级后,采取四项措施,有力纠正审判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树立了法院的良好形象。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素养。定期集中学习和平时自学相结合,将每周五下午定为全院集中学习时间,全院集中学习或各庭室分组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并要求干警平时加强自学,做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以此提高干警的理论素养和思想素质,增强改进作风的自觉性。 二是完善机制、强化管理。要求各庭室及每位干警严格按照百分考核制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履行好各自职责,充分发挥“文明窗口”作用,严格落实省高院制定的16条文明用语,19条禁忌用语,摒弃“冷漠、生硬、推诿、蛮横”等群众深恶痛绝的官老爷作用,倡导微笑服务。 三是规范程序、提供保障。严格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程序办理各类案件,进一步简化诉讼程序,实行繁简分流。有效实施司法便民25条,对向社会公开的10类案件为无条件立案规范,按照最高法院救助措施,有效实施司法救助,简经审批手续,为当事人提供机制保障。 四是强化责任,查纠整改。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为载体,以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理念教育、宗旨教育培训活动,形成“恪尽职守、忠于法律、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执法为民、优质服务、敬业爱岗、廉洁自律”的良好氛围,杜绝人为拖拉、效率低下的办事作风。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信访案件百之百办结制、无吃请、无受贿、无违法违经承诺制,提高服务质量,彻底杜绝立案难、告状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现象,凡因态度不好,办事不立引起涉法信访或有损民事件发生者,一经查实,当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