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商城法院狠抓审判主业,重点在“好、快、调”三字上下功夫,努力实现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坚持“好”字当头,打造“铁案”工程。该院把提高审判质量作为审务管理的重点,建立健全审判质量监督考核评价体系,每月对报结案件逐件评查,每年对每名法官进行二次庭审观摩,每年评选二次优秀裁判文书,对二审发改案件、再审改判案件、较长时间未结案件、信访案件进行质询定责。通过对审判质量进行全方位动态监管,努力打造经得起检验的“铁案工程”,审判工作保持了“上诉少、改发少、申诉少、信访少,无错案、无上访老户、无超审限案件、无矛盾激化案件 ”的良性发展态势。 二是坚持“快”字为先,实施“提速”工程。该院实行远程立案、上门立案、巡回办案、简易案件即收即审即结等方式,方便群众诉讼。进一步扩大和规范刑事、民商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积极实行案件繁简分流以及“普通程序简化审、简易程序再简易”的“双简”改革,加快审判速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审判(执行)流程管理规定,确保无一超期限案件发生。加大对农民工、下岗职工、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依法减免诉讼费,切实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建立了“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社会支持、法院主办”的执行威慑机制,与检察、公安机关联合形成了打击拒执犯罪的工作联动机制,在内部进一步强化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衔接配合,营造了良好的执行工作内外环境。 三是坚持“调”字为重,构建“和谐”工程。该院把调解的理念和方法从民商事审判延伸到刑事、行政、执行各项审判业务中,积极探索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解、民事案件委托调解、行政案件协调、执行案件和解的新方式,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引导当事人在合法、自愿、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努力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良性互动,在全县形成团结一致、共创和谐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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