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网讯 平舆县法院通过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形成了以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量评查、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价及奖惩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审判质量管理体系,强化案件监管管理,有效地避免超审限、久拖不审、久审不决的现象,案件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该院一是强化制度监管体系。该院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将案件审理过程分为立案、送达、排期、庭审、宣判、执行、结案、归档等若干阶段,实行分段管理。将案件流程控制权与实体审判执行权分立,实现对审判工作由行政型管理向审判型管理的转化。 二是加强案件质量事后监督。在主要业务庭抽出业务骨干,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定期对被发回重审、改判的上诉案件和再审改判的案件,逐案进行卷宗评查,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分析被发回、改判的原因,找出差距,吸取教训,不断提升裁判水平和准确性。 三是完善绩效考评制度。该院通过细化绩效考评机制,分别审判过程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的质量要求,将办结案件数、结案率、办案时限、服判息讼率、调撤率、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办案效果、调研工作、发改率等项指标纳入考核体系,以更客观、真实地反映审判运行态势和审理质量,提高了干警办案效率和质量。 四是严格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对审判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建立激励机制,对审判工作成绩突出的干警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提高干警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