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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强拆致死案终审维持原判 死者儿子:80万私了

时间:2011-07-02 12:15来源: 作者: 中国法律网

2008年7月3日,死者儿子王彪跪在父亲死去的地方痛哭。周晓东 摄(资料图片)

    一审判决8被告人获刑,死者家属与一被告人提出上诉

20日,北京密云拆迁致村民王再英死亡案,北京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北京市二中院原审裁定,驳回王再英之子王彪及被告人高进忠上诉。3名受雇伤人致死的河南籍农民工,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李各庄村时任治保主任及拆迁公司负责人等5人,分别被判两年及以下缓刑。

2008年4月30日,密云县李各庄村,村民王再英家的两院房子遭强拆。据一审时庭审证言:2008年7月2日凌晨,河南籍农民工高进忠经董金武(村民)做中间人,受王守才(村治保主任)委托,找3名同乡前去清理王再英家房屋被强拆后的木料,遭王阻拦。几人对王殴打,致其死亡。

8被告人最重者被判无期

去年12月17日,二中院一审判决,高进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无期徒刑,翟少伟、李变京因相同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和12年。王再英之子王彪及被告人高进忠均表示上诉。

死者家属认为赔偿过低

上诉中,王彪诉讼代理人认为,一审判决未能追究该村党支部书记张玉良、时任治保主任王守才的刑事责任;赔偿王彪、王文华(王再英之母)的被抚养人的生活费过低。另外,王家两处被强拆房产中的一处未得到评估,一审中赔偿过低。王彪称,在他领取判决书时,法官曾告诉他,对于另一处房产为何未得到评估一事,他可以另行起诉。

终审判决中,王彪及王文华附带民事赔偿款不变。法院认为,王彪、王文华提出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对于为何未追究张玉良刑事责任的诉讼意见,判决结果显示,“因原公诉机关未指控张玉良故意伤害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行为,亦未指控王守才故意毁坏王彪、王文华家财物的行为”,未予采纳。

被告人上诉“无罪”被驳回

一审中被判无期的被告人高进忠,亦提出上诉。高的辩护人认为,高进忠没有伤害王再英的故意和动机,也没有伤害他人的客观行为,认为高进忠无罪。法院认为,高进忠上诉理由不成立,予以驳回。

王彪称,终审结果令其难以接受,将继续申诉。
 

链接

王彪:有人曾要出80万“私了”

王彪回忆,事发后不久,村里便有熟识的村民几次约他见面。他们作为中间人,劝说王彪别再闹下去,条件是以镇政府扶助孤儿的名义给其80万。如果他答应,则要与村委会签协议,承诺不再追究李各庄村领导责任。

采访中,王彪出示了与上述村民的对话录音。王彪称,录音中所说的村领导,便是该村拆迁工作的最高负责人张玉良,而王守才等人只是具体执行者。如果没人授意,几名素不相识的外地工人不可能来村里打人且下狠手。

据了解,郭生全在庭审时也曾说过,每次拆迁采取手段都会与张商量,也包括推倒王再英家的房子。

录音中,两名中间人曾称“说白了,(大队领导)指的就是张玉良”,“就这点事。如果说你想要钱,大队让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我们背后给你分析,这事就是让你别再告了,别折腾了。把这钱给你啥意思?说白了,堵你嘴。听明白没有?”

现场

丈夫判无期妻子掩面泣

20日上午,被告人高进忠的妻子丁兰枝和女儿,早早赶到北京市高院。她们刚刚从河南老家赶到,等待旁听判决。

被带入法庭,到面对法官,只有几步的距离,身材矮小的高进忠一脸平静。他转头,一眼就看到了丁兰枝和女儿,注视了几秒钟,未发一言。

当听到丈夫被宣判无期徒刑时,旁听席上的丁兰枝伏在前排座椅上,掩面哭泣,哽咽道“俺冤啊”。

宣判结束后,丁兰枝与女儿走出法院,低头不语,两人匆匆登上公交车,在一阵灰尘中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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