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40号)的有关要求,现公布二O一一年第二批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价款评估工作的项目(附件1)。除以往承担我部评估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评估报告或修改报告的机构,以及未通过年检的机构不参加本次摇号项目的报名外,具有矿业权评估资格并满足报名要求的评估机构均可报名。
本次摇号的5个项目的基础资料已齐备,中选评估机构应在中选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国土资源部签订评估合同,逾期视为放弃。
本次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时间安排见附件2。评估机构报名前请仔细阅读《国土资源部出让矿业权评估项目的要求》(附件3),评估报告满足合同及该要求的程度将可能影响评估机构下次参加报名摇号。评估机构须以报名申请函格式(附件4)提交报名申请,所附业绩证明材料应为对应的有机构盖章和评估师签字的评估报告摘要等复印件。报名材料应在8月4日前送(寄)达我部。
欲派代表(每个机构限1人)观摩摇号过程的,请随报名材料告知我司。
联系电话:010-66558382(王蓓)
010-66557964(赵亚利)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国土资源部储量司储量处
邮 编:100812
国土资源部储量司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